河间市州梅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巧梅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30984MA0A38UQ8G | 所属地区:河北省 |
| 企业地址:河间市卧佛堂镇六分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河市监罚〔2025〕0282号
当事人于2025年5月13日在河间市新鲜水果批发部购进小台芒共33.4斤,进价2.8元/斤,用款93元。该批次小台芒经河北翔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检验结论为: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至2025年6月16日,该批次小台芒除2.3kg(4.6斤)用于抽检外,剩余28.8斤已全部售出,售价3元/斤,共得销货款100.2元,当事人在本次采购过程中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能提供供货方农残检测报告,报告为合格,在收到该产品检验不合格报告后及时张贴召回公告,采取补救措施。7
罚款
0.00元
河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06
2
河市监处罚〔2023〕0342号
河间市州梅超市于2023年3月7日在河间市堤口菜市场王南南菜店购进的姜经河北泰斯汀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检验,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不予行政处罚
-元
河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5-22
3
冀市监沧处〔2023〕13098423000355号
当事人于2023年3月7日在河间市堤口菜场王晟辉菜店购进姜150斤,进价 7.8元/斤,用款1170元。该批次姜经河北泰斯汀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检验,检验结论为:姜噻虫胺和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至2023年3月28日,该批次姜除2.31kg(4.62斤)用于抽检外,剩余145.38斤部分已全部售出,售价8.5元/斤,共 得销货款1235.73元。当事人在本次采购过程中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供货方提供了农残检测报告单,报告为合格,在收到该产品检验不合格报告后该超市及时张贴召回公告,采取补救措施。
其他
0.00元
河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5-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