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食锦天副食销售中心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胡绍琼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231MA5U6Y8Q2P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垫江县桂溪街道玉河社区三组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9-03-29
2018-12-29
(2018)渝0231民初186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傅**与垫江县食锦天副食销售中心王**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94289.60元
民事案件
2
2019-03-29
2018-12-29
(2018)渝0231民初186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刘国英王皓等与胡**王**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781734.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垫江市监处罚〔2026〕140号
现查明,品名为中老年葡萄糖的食品是当事人从资阳市新纪元食品有限公司购进,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26日,共购进中老年葡萄糖4次,购进单价为6.25元/瓶,其中2025年3月3日购进的是生产日期为2025年2月6日的中老年葡萄糖20件(合计240瓶),2025年6月6日购进的是生产日期2025年5月14日的中老年葡萄糖10件(合计120瓶)和生产日期2025年6月3日的中老年葡萄糖10件(合计120瓶),2025年10月10日购进的是生产日期2025年9月14日的中老年葡萄糖11件(合计132瓶)和生产日期2025年10月5日的中老年葡萄糖9件(合计108瓶),2026年2月6日购进的是生产日期2026年2月1日的中老年葡萄糖20件(合计240瓶)。当事人未购进过生产日期为2025/04/20的中老年葡萄糖,标注生产日期为2025/04/20的盖子无法查清来源。根据现有证据,本局认定当事人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食品的货值金额以查实的销售给垫江县乐惠购物广场的6瓶(销售单价12元/瓶)计算。接到举报后垫江县乐惠购物广场退回2瓶,实际销售4瓶,销售金额48元。因此违法所得以实际销售的4瓶计算。
综上所述,本案货值金额72元,违法所得23元。[货值金额的计算:销售单价12元/瓶*6瓶=72元;违法所得的计算:(销售单价12元/瓶-购进单价6.25元/瓶)*销售4瓶=23元]
1、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贰拾叁元整(¥23.00);3、没收违法财物包括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中老年葡萄糖2瓶 。
5000.00元
垫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