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塔区拓艳龙羊下水经销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拓艳龙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10602MA6YHUJW6T | 所属地区:陕西省 |
| 企业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桥沟罗家坪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延市市监处罚〔2024〕76号
经查,该店于2017年11月开始营业,主要销售生制和熟制羊子副产品(包括羊头、羊肚、羊蹄等),当事人从宝塔区牛羊定点屠宰场购进羊子副产品。当事人使用自行购进的羊子副产品制作熟制羊子副产品(包括羊头、羊肚、羊蹄等)用于销售,销售价格为每千克40元左右,销量较少,未向消费者开具相关销售票据,因此本案违法所得无法计算,目前现场熟制的羊子副产品及相关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已被执法人员查封。当事人的《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证》截止2024年5月5超过有效日期,目前正在办理中。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现决定处罚如下:
1.没收熟制羊子副产品(其中熟羊头41千克、熟羊肚15千克)共计55千克、2口加工羊子副产品的煮锅和1台清洗羊子副产品的设备;
2.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8-30
2
延市市监﹝2024﹞76号
经调查,该店于2017年11月开始营业,主要销售生制和熟制羊子副产品(包括羊头、羊肚、羊蹄等),当事人从宝塔区牛羊定点屠宰场购进羊子副产品,当事人使用自行购买的羊子副产品制作熟制羊子副产品(包括羊头、羊肚、羊蹄等)用于销售,销售价格为每千克40元左右,销量较少,未向消费者开局相关销售票据,因此本案无法计算违法所得,当事人的《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证》截止2024年5月5日超过有效日期,目前正在办理中,还未取得新的《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证》。
1.没收熟制羊子副产品(其中熟羊头41千克、熟羊肚15千克)共计55千克、2口加工羊子副产品的煮锅和1台清洗羊子副产品的设备;2.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8-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