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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昌洋行(上海)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0+裁判文书 10+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欧阳杰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美元
统一信用代码:9131000060734095X4所属地区:上海市
企业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巴圣路275号40号楼第一层西部位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4-21
(2025)沪0115民初138366号
劳动争议
KHOOKAHHO(QIUJIAHE)
大昌洋行(上海)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2
2025-07-28
(2025)沪0115民初45794号
服务合同纠纷
大昌洋行(上海)有限公司
杭州申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3
2025-07-24
(2025)沪0115民初45794号
服务合同纠纷
大昌洋行(上海)有限公司
杭州申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4
2025-07-08
(2025)沪0115民初45794号
服务合同纠纷
大昌洋行(上海)有限公司
杭州申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5
2023-06-13
(2023)沪0115民初45943号
服务合同纠纷
武汉路德鑫餐饮设备有限公司
大昌洋行(上海)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6
2023-03-08
(2023)沪0115民初29394号
经济补偿金纠纷
冯**
大昌洋行(上海)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7
2022-07-20
(2022)沪0113民初996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大昌洋行(上海)有限公司
上海绿地优鲜超市有限公司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8
2022-07-11
(2022)苏0583民初721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大昌洋行(上海)有限公司
昆山宝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昆山市人民法院
9
2021-12-08
(2021)沪0104民初25696号
买卖合同纠纷
大昌洋行(上海)有限公司
瞿**,上海司伍餐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10
2020-12-29
(2020)沪0115民初79845号
劳动合同纠纷
大昌洋行(上海)有限公司
许**
浦东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7-28
2023-07-07
(2023)沪0115民初45943号
服务合同纠纷
武汉路德鑫餐饮设备有限公司与大昌洋行(上海)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3-01-31
2022-12-08
(2022)沪0113执661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大昌洋行(上海)有限公司与上海绿地优鲜超市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2-10-31
2022-10-27
(2022)沪0104执409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大昌洋行(上海)有限公司与上海司伍餐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21-11-10
2020-06-15
(2020)沪0115民初29042号
劳动合同纠纷
大昌洋行(上海)有限公司、张**劳动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1-07-30
2020-10-29
(2020)沪0115民初29042号
劳动合同纠纷
大昌洋行(上海)有限公司与张**劳动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84483.60元
民事案件
6
2021-07-30
2021-04-20
(2021)沪01民终1334号
劳动合同纠纷
张**与大昌洋行(上海)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7
2021-05-06
2021-03-30
(2020)沪01民终13824号
劳动合同纠纷
郭**与大昌洋行(上海)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二审案件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8
2021-03-31
2021-02-24
(2021)沪0113民初486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大昌洋行(上海)有限公司与博览汇地产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20-12-29
2020-09-25
(2019)京0105民初88398号
劳动争议
王*与大昌洋行(上海)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90435.00元
民事案件
10
2020-12-28
2020-12-17
(2020)京03民终14796号
劳动争议
大昌洋行(上海)有限公司与王*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沪市监浦处〔2025〕152025004087号
经查:当事人是一家食品经营企业。当事人在天猫店铺“某旗舰店”经营的魅雅传统第戎芥末酱(复合调味料)(商标:MAILLE,规格型号:215 克/瓶,生产日期:2025年01月01日,保质期:至2026/07/02)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抽检,四川省食品检验研究院于2025年6月30日出具的检验报告(No:SP2025A22590),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项目:二氧化硫残留量,计量单位:g/kg,标准指标:≤0.05,实测值:0.159,单项判定:不合格,检验依据:GB5009.34-2022(第一法)】。 当事人于2025年7月4日收到《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抽样单编号:GJC25000000003943729ZX,检验报告编号:SP2025A22590)并于2025年7月10日向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异议申请,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7月11日受理异议申请,并于2025年7月15日作出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不予认可,出具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异议处理结果通知书》(No:GC20250711)。 2025年4月18日,当事人从境外某公司采购该批次食品2340瓶,于2025年4月至6月,将该批次食品分别销售给北京市某有限责任公司120瓶、北京某商贸有限公司30瓶、某彩虹商贸有限公司30瓶、东莞市某贸易有限公司120瓶、广州某商贸有限公司6瓶、河南某管理有限公司60瓶、华东区某客户128瓶、南京某商贸有限公司84瓶、南区某客户84瓶、某(深圳)有限公司378瓶、上海某有限公司150瓶、上海某食品有限公司300瓶、上海某贸易有限公司60瓶、某食品有限公司60瓶、上海某商务有限公司12瓶、深圳市某食品有限公司60瓶、深圳市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12瓶、四川某贸易有限公司60瓶以及公司自营销售390瓶,共计销售2144瓶,合计销售金额38633.92元;库存196瓶。 2025年7月4日,当事人收到该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报告后,第二天就在淘宝、京东、盒马的旗舰店上发布召回公告,为尽快消除相关事件影响,当事人迅速从市场上召回该批次食品106瓶,因此,目前该批次食品实际库存302瓶。当事人于2025年8月15日提交了整改报告,至今未收到消费者对该批次食品的退货退款和产品质量方面的投诉。 当事人经营的涉案批次食品货值总额42165.84元,违法所得20602.88元,库存302瓶。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46.382424万元
463824.24元
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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