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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胜源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邬国国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104MA28N8TD6Y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大世界五金城12幢214室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8-17
(2023)浙0102民初4019号
劳动争议
张**,王**,王**
杭州胜源物流有限公司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
2023-05-18
(2023)浙0102民初4019号
劳动争议
王**,张**,王**
杭州胜源物流有限公司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3
2022-11-28
(2022)浙0105民初997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杭州胜源物流有限公司
杭州东坤保洁服务有限公司,襄阳大正物流有限公司,李**,秦**,刘**,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北仑区支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萧山支公司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4
2021-07-06
(2021)浙0110民初627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杭州一汽惠迪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胜源物流有限公司,陈**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5
2021-06-21
(2021)粤0307民初2171号
追偿权纠纷
环亚盛世融资(深圳)有限公司
杭州胜源物流有限公司,x**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6
2021-06-21
(2021)粤0307民初2171号
追偿权纠纷
环亚盛世融资(深圳)有限公司
杭州胜源物流有限公司,王*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7
2021-06-07
(2021)浙0110民初627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杭州一汽惠迪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陈**,杭州胜源物流有限公司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8
2021-04-27
(2021)浙0110民初627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杭州一汽惠迪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陈**,杭州胜源物流有限公司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9
2021-04-06
(2021)粤0307民初2171号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10
2020-11-27
(2020)浙0110民初1221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杭州胜源物流有限公司
唐*,苏州希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昆山中心支公司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3-01
2020-12-11
(2020)浙0110民初1221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杭州胜源物流有限公司与唐*、苏州希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8400.00元
民事案件
2
2020-07-22
2019-04-03
(2019)浙8601民初26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杭州滴优优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与叶**、杭州胜源物流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950.00元
民事案件
3
2020-06-19
2019-07-09
(2018)浙0105民初11680号
浙江知本担保有限公司与杭州胜源物流有限公司、陆*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0-06-10
2020-03-23
(2019)浙0105民初9899号
追偿权纠纷
浙江知本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陆*、盛**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64169.95元
民事案件
5
2020-06-05
2020-02-25
(2020)浙0104民初428号
杭州胜源物流有限公司与夏**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18-11-05
2018-08-30
(2018)浙0105民初2803号
追偿权纠纷
杭州通宝担保有限公司与叶**、杭州胜源物流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3348.47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金运政罚﹝2025﹞42193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5月16日16时00分,东阳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东阳市G351国道K203+300M左侧检查时发现杭州胜源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杭州胜源物流有限公司未保持设备装置正常使用状态。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六)项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农业银行东阳市支行(东阳市财政局非税收入结算户)备注:东阳市交通运输局、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500.00元
东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5-06-03
2
杭路政罚﹝2023﹞812015
主要违法事实:2023年01月07日12时48分,桐庐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S208(桐千线)桐庐方向K19+900检查时发现杭州胜源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杭州胜源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伍佰伍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null、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伍佰伍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
555.00元
桐庐县交通运输局
2023-12-26
3
绍路政罚〔2023〕02J1367
2023年12月14日12时21分许,刘刚驾驶的浙A6T313重型仓栅式货车载运布 从绍兴承宏有限公司开往绍兴华通色纺有限公司,行经镜水南路K7+100时,经本机关行政执法人员引导至S308绍兴超限运输检测站实施现场检测,发现该车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达4.3米,载运的货物可解体。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高度超限0.30米。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1000.00元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3-12-14
4
绍路政罚〔2023〕01J168
2023年11月4日11时10分许,张鹏驾驶自有的浙A6T313重型仓栅式货车载运布匹从兰亭开往滨海,行经S308洋江路口时,经本机关行政执法人员引导至S308洋江路口实施现场检测,发现该车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达4.1米,载运的货物可解体。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高度超限0.10米。
罚款人民币壹佰元整。
100.00元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3-12-04
5
绍路政罚〔2023〕02J1041
2023年8月3日10时9分许,刘刚驾驶的浙A6T313仓栅式货车载运布 从绍兴洪欣纺织有限公司开往滨海华通色纺,行经福漓线K2+600时,经本机关行政执法人员引导至绍兴市柯桥区师徒车辆施救有限公司实施现场检测,发现该车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达4.27米,载运的货物可解体。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高度超限0.27米。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500.00元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3-08-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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