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蛟河市蓝色奶茶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经营异常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田秀华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20281MABXWKG16D所属地区:吉林省
企业地址:吉林市蛟河市长安街长河委(教育5号楼)5-2丘-2栋3单元102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蛟市市监餐罚字〔2024〕7号
经查,2024年3月29日蛟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蛟河市蓝色奶茶店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店内没有张贴执法人员于2024年3月1日制作的《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执法人员向当事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限4月4日前改正。2024年4月9日,蛟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蛟河市蓝色奶茶店再次进行检查,当事人仍未能张贴《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 本案对照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尚不够移送追诉当事人刑事责任的条件。
经查,2024年3月29日蛟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蛟河市蓝色奶茶店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店内没有张贴执法人员于2024年3月1日制发《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执法人员向当事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限4月4日前改正。2024年4月9日,蛟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蛟河市蓝色奶茶店再次进行检查,当事人仍未能张贴《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 年 月 日,本局向当事人送达了蛟市市监餐罚告字〔2024〕 号《行政处罚告知书》,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要求,也未要求举行听证。依据《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1、警告;2、罚款5000元。
5000.00元
蛟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09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1
个体户未按规定公示年报
蛟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