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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三局直希尼亚男装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玉杰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31121MA1C1G3Y6F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黑河市嫩江市九三局直新天地地下A区26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嫩市监罚[2024]40号
调查认定的事实: 2024年5月8日,当事人在未取得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商标使用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在牌匾上使用该公司注册商标的图案和文字。“七匹狼”商标是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在2000年9月28日注册申请;专用权期限:2022年3月14日 至 2032年3月13日;国际分类:35;注册申请号:1731361;注册商品/服务:商业橱窗布置;广告空间出租;市场研究;饭店管理;推销(替他人);演员的商业管理;商业区迁移(提供信息);计算机数据库信息系统化;计算机数据库信息编入;会计。由于当事人未开具过相关商品的票据,所以无法计算违法所得。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现场笔录一份,证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 2.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证明当事人身份; 3.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张,证明当事人经营主体的合法性; 4.现场照片3张,证明当事人违法事实; 5.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商标查询截图1张,证明当事人违法事实; 6.询问笔录一份,证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 2024年5月17日,我局对当事人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法定期限内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
罚款0.03万元#
300.00元
嫩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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