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市富之星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邓志清 | 注册资本:2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983MA36X8H24L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黄沙岗镇黄灰路231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04-02
(2021)粤0104民初2541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
吕**,高安市富之星物流有限公司,北部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2
2021-03-23
(2021)粤0104民初2541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
高安市富之星物流有限公司,吕**,北部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3
2020-09-15
(2020)粤1402民初240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温**
骆**,高安市富之星物流有限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梅州中心支公司兴宁营销服务部
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8-12-12
2018-10-24
(2018)粤1322民初389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赵**、吴**等与赵*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96416.65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粤阳西交罚〔2026〕00026号
经调查,本机关认为你单位使用赣CQY31挂重型自卸半挂车于2026年03月26日22时50分在阳西县溪头镇S278线与滨海旅游公路交叉路口附近,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行为
本机关作出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处罚决定。
5000.00元
阳西县交通运输局
2026-03-30
2
粤阳西交罚〔2026〕00027号
经调查,本机关认为你单位使用赣CNV98挂重型自卸半挂车于2026年03月26日22时00分在阳西县溪头镇滨海旅游公路与省道S278线交叉口附近,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行为
本机关作出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处罚决定。
5000.00元
阳西县交通运输局
2026-03-30
3
粤茂交罚﹝2026﹞00622号
2026年03月16日16时09分,我单位执法人员邱龙坤、方权在茂名市茂南区工业大道袂花镇中心幼儿园路口进行日常稽查时,发现叶海军驾驶赣C2P605重型货车从环市西路运载砖到袂花镇。经现场检测,赣C2P605重型货车为4轴车,车货总质量限值是31吨,该车装载货物后,该车的车货总质量为52吨,超限21吨,该车没有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经查,该车所有人是高安市富之星物流有限公司,该公司为了节约成本,指使司机叶海军驾驶该车超限运输砖。当事人指使赣C2P605重型货车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一年内第一次被查处,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道路运输证复印件等证据为证。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10000.00元
茂名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17
4
粤茂交罚﹝2026﹞00571号
2025年11月03日03时20分,高安市富之星物流有限公司使用赣CBV308赣CKE07挂重型半挂牵引车运载环保砖途经博贺湾大道监测点【茂名港大道方向】(地址:博贺湾大道监测点【茂名港大道方向】)路段,经现场检测,该车车货总质量为59.562吨,轴数是6轴,车货总质量限值为49.000吨,超限10.562吨,运载指标超过国家规定限值。该车没有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高安市富之星物流有限公司使用赣CBV308赣CKE07挂重型半挂牵引车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违法事实清楚,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以上事实,有超限车辆检测数据单、车辆行驶证复印件、道路运输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证据为证。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
5000.00元
茂名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12
5
粤茂交罚﹝2026﹞00551号
2026年03月11日09时50分,我单位执法人员陈林、郑东在茂名市茂南区红旗南路新旧货市场路口进行检查时,发现陈俊杰驾驶赣CBV308赣CKE07挂重型货车从电白运载水泥砖到茂名。经查,高安市富之星物流有限公司为了逃避超限检测,使用该车于2026年03月11日09时07分途经顿标村监测点(茂名方向)时,违反道路禁止标线指示行驶(压实线行驶)。经称重检测,测得该车的车货总质量为66.2吨,该车为6轴车,车货总质量限值是49吨,超限17.2吨,该车没有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当事人使用赣CBV308赣CKE07挂重型货车采取违反道路禁止标线指示行驶(压实线行驶)的方式逃避超限检测,超限10吨以上,20吨以下。事实清楚,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道路运输证复印件等证据为证。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10000.00元
茂名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11
6
闽交执泉高一﹝2025﹞罚字第280号
2025年9月9日10时30分左右,驾驶员刘勇驾驶赣CDK719/闽CH869挂号重型半挂牵引车运载石材从广东要到水头,途经沈海高速BK2272时,为了避让前车,驾驶员急打方向盘导致后斗货物石材甩出掉落到高速公路上,货物掉落面积较大,刘勇自行已经采取必要补救措施,并当场拨打12122报警电话,未造成交通事故。经立案调查,现已查明,2025年9月9日10时30分左右,驾驶员刘勇驾驶赣CDK719/闽CH869挂号重型半挂牵引车运载石材从广东要到水头,途经沈海高速BK2272时,为了避让前车,驾驶员急打方向盘导致后斗货物石材甩出掉落到高速公路上,货物掉落面积较大,刘勇自行已经采取必要补救措施,并当场拨打12122报警电话,未造成交通事故。
罚款人民币捌佰圆整﹝¥800﹞。
800.00元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25-09-10
7
粤电交罚﹝2025﹞00608号
该车货厢总高度为1400mm,与该车《道路运输证》登记的货厢高度600mm不相符,擅自改装加高货厢高度800mm,该公司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行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
5000.00元
茂名市电白区交通运输局
2025-08-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