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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镇县心一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甘露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40323MA2NX61JX8所属地区:安徽省
企业地址:安徽省蚌埠市固镇县王庄镇楼杨村原楼杨小学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固市监食罚〔2024〕446号
当事人于2017年8月15日办理营业执照,2020年8月31日办理了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5年8月30日)后在固镇县王庄镇楼杨村原楼杨小学从事餐饮经营活动。2024年6月4日,当事人从固镇县美娜种植专业合作社(另案处理)处以10元/公斤的价格购进5公斤生姜,购进时索取了该经营户的营业执照、票据、检验报告等凭证,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2024年6月4日我局委托安徽国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该批次生姜进行抽样并检验,2024年7月1日我局收到安徽国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上述生姜的检验报告,报告称实测生姜中噻虫胺为0.26mg/kg,标准指标为≤0.2mg/kg,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4年7月2日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并对当事人原料库进行检查,未发现抽检批次的生姜。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对检验结论提出异议、也未提出复检要求,视为认可。当事人在6月5日将该批次剩余的生姜已经使用完毕,货值金额为50元,当事人使用该批生姜用于制作餐食,获利无法计算。
1;免于处罚。
0.00元
固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8-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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