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申健注册资本:10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10400681589454K所属地区:陕西省
企业地址: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玉泉西路77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0-27
(2025)陕0481民初1889号
侵权责任纠纷
兴平市玉祥天然气有限公司,重庆玉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咸阳市天然气有限公司
兴平市人民法院
2
2025-06-11
(2025)陕04民再8号
侵权责任纠纷
重庆玉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兴平市玉祥天然气有限公司
咸阳市天然气有限公司
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5-03-24
(2025)陕0191民初2114号
侵权责任纠纷
咸阳市天然气有限公司
西安市长安天然气有限公司
陕西省西咸新区人民法院
4
2024-01-18
(2023)陕0402民初9567号
租赁合同纠纷
王*
焦**,咸阳市天然气有限公司
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
5
2023-09-14
(2023)陕04行终159号
咸阳市天然气有限公司
兴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6
2023-09-11
(2023)陕04行终159号
咸阳市天然气有限公司
兴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7
2023-08-15
(2023)陕04行终159号
咸阳市天然气有限公司
兴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8
2023-08-09
(2023)陕04行终159号
咸阳市天然气有限公司
兴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9
2023-08-08
(2023)陕04行终159号
咸阳市天然气有限公司
兴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10
2022-09-22
(2022)陕04民终2772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淳化泰尔热力有限公司
咸阳市天然气有限公司
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4-11-06
(2024)陕 0402 民初 4068 号
供用气合同纠纷
咸阳市天然气有限公司
咸阳好德餐饮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
2
2024-07-26
(2024)陕 0402 民初 4068 号
供用气合同纠纷
咸阳市天然气有限公司
刘宝德;咸阳好德餐饮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7-07
2023-06-25
(2023)陕04民终1867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咸阳顺泰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咸阳市天然气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1-08-31
2021-04-08
(2021)陕民终129号
侵权责任纠纷
咸阳市天然气有限公司与兴平市区玉祥天然气有限公司,重庆玉祥实业有限公司侵权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3
2020-12-25
2020-12-14
(2020)陕04民初1号
侵权责任纠纷
咸阳市天然气有限公司与兴平市区玉祥天然气有限公司,重庆玉祥实业有限公司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4
2020-10-23
2020-08-10
(2020)陕0402民初3586号
劳动争议
娄非与咸阳市天然气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19-10-28
2019-06-20
(2015)民二终字第260号
侵权责任纠纷
咸阳市天然气有限公司、重庆玉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侵权责任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18-03-01
2017-10-27
(2017)陕0402民初3390号
承揽合同纠纷
原告咸阳欣毅特种设备有限公司诉被告咸阳市天然气燃气具服务中心、咸阳市天然气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17-12-22
2012-11-14
(2012)咸秦民初字第0225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原告刘**与被告咸阳市天然气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27143.50元
民事案件
8
2017-10-20
2017-05-25
(2017)最高法民申853号
合同纠纷
兴平市玉祥天然气有限公司、台玻咸阳玻璃有限公司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17-10-20
2016-12-29
(2016)最高法民申1183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咸阳市天然气有限公司、重庆玉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17-10-20
2017-05-25
(2017)最高法民申853号
合同纠纷
兴平市玉祥天然气有限公司、台玻咸阳玻璃有限公司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咸税稽罚﹝2026﹞6号
(一)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该企业少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补缴残保金计算如下表: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缴纳年度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年工资总额 74364067.77 70948233.74 68177078.88 年在职职工人数 714 681 676 应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 1.50% 1.50% 1.50% 实际申报安排残疾人数 3 1.19 1 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104151.36 104182.43 100853.67 应纳费额 803006.95 940246.42 921802.52 减免费额 80300.70 94024.64 92180.25 应交费额 722706.26 846221.77 829622.26 已交金额 646757.46 789975.53 767088.63 未交金额 75948.80 56246.24 62533.63 合计: 194728.67 经查询CTAIS系统,企业2021年申报残疾人1人,2022年申报残疾人1.19人,2023年申报残疾人3人。 2021年应补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62533.63元;2022年应补缴56246.24元;2023年应补缴75948.80元。共计补缴194728.67元。 上述税收违法行为,有以下证据证实: 证据1:2020-2022年职工人数统计表; 证据2:2021-2023年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完税凭证复印件; 证据3:2020年-2022年企业所得税申报表附表《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复印件; 证据4:残疾人证复印件; 证据5:残疾人劳动合同复印件。 以上证据用于证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情况。 (二)增值税 1.该企业收到废旧燃气表回收款未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 企业2021年6月有一笔收到废旧燃气表回收款1329.00元,未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对应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329.00/1.13*13%=152.89元,企业2021年6月期末留抵税额54693679.12元,应调减期末留抵税额152.89元。 上述税收违法行为,有以下证据证实: 证据6:该笔回收款记账凭证复印件; 证据7:2021年6月增值税申报表复印件。 以上证据用于证明该笔回收款情况。 2.该企业2021-2023年收到天然气价格联动政府补贴,未足额缴纳增值税。 经检查,企业因天然气价格倒挂,每年向发改委申请天然气价格联动补贴款,发改委向市政府办公室提交申请,市政府办公室指定审计局对天然气价格进行核查,审计局出具《天然气价格联动补贴审计报告》,企业以该审计报告为依据,向市财政局提交申请,财政局拨付补贴款。(后附审计局审计核实补贴金额对应计算出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统计表,分别是:《企业申请2021年-2023年供暖民生用气补贴情况表(增值税)》;《企业申请2021-2022年价格联动机制未完全疏导的高价购气成本补贴情况统计表(增值税)》;《企业申请2022年4月-2023年3月天然气市场化资源统计表(增值税)》;《企业申请2021年4月-10月淡季价格上浮及2021年11月-2022年3月居民用户价格上浮多承担成本补贴情况表(增值税)》;《2021年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统计表》;《2022年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统计表》;《2023年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统计表》。 企业截至目前共收到政府补贴三次,分别是:1.2021年8月做账收到政府拨付2020-2021年采暖季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补助资金补贴款1328万元;2.2022年12月做账收到政府拨付2021-2022年采暖季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补助资金补贴款1000万元;3.2023年12月做账收到政府拨付专项用于2021-2023年两个采暖季补贴2000万元。 企业2021-2023年补贴有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高价购气补贴79557830.45元;另一部分是供暖民生用气53163273.97元,其中2021年民生用气补贴18265605.28元,2022年民生用气补贴19880715.8元,2023年民生用气补贴15016952.89元。
对企业2021年年少缴纳的企业所得税50619.96元处以少缴税款50%的罚款合计25309.98元。合计拟处罚25309.98元。
25309.98元
国家税务总局咸阳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6-01-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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