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邡市小清副食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平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10682MA6592CH23 | 所属地区:四川省 |
| 企业地址:四川省德阳市什邡市回澜镇雍湖社区28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什市监处罚〔2023〕0406号
经查明:当事人于 2017年6月16日办理了《营业执照》,经营面积75平方米,主要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当事人于2018年9月26日办理了《四川省小经营店备案证》(预包装食品销售、散装食品销售),有效期至2021年9月26日。2023年8月30日我局执法人员在接到消费者投诉当事人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后依法对当事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当事人店内店内进门正对面货架左边从上往下第一排摆放有“西麦”即食燕麦片(净含量:1.12kg、生产日期:20220817、保质期:12个月)。上述“西麦”即食燕麦片是当事人2022年10月份购买其他商品时,商家赠送的,赠送数量为1袋。截止我局执法人员检查止,上述产品共销售了0袋,销售单价:20元/袋,在超过保质期后销售了0袋,无利润。
另查明:当事人购进上述产品时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不完善,不能提供购买票据和产品合格证明。
再查明::当事人于2023年10月17日重新办理了《四川省小经营店备案证》(预包装食品销售、散装食品销售、保健食品销售)。
1、警告;2、罚款2000元
2000.00元
什邡市市场监督局
2023-11-06
2
德什市监处〔2023〕51068223000417号
2023年8月30日我局执法人员在接到消费者投诉什邡市小清副食店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后依法对当事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当事人店内进门正对面货架左边从上往下第一排摆放有“西麦”即食燕麦片(净含量:1.12kg、生产日期:20220817、保质期:12个月)。经分管领导批准,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实施了扣押行政强制决定。2023年9月22日,执法人员对上述产品进行了解除行政强制决定,并与当事人一起进行了销毁。
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五十条第(九)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
罚款0.2000万元,责令改正,警告
2000.00元
什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