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息烽县好乐多生鲜超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冯红斌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20122MABNDJAUXG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息烽县流长镇流长村民谐路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息市监处罚[2023]89号
2023年6月13日当事人从贵阳扎佐物流园购进小米椒5kg,购进价格为13元/kg,当事人未能向执法人员提供该批次小米椒供货方许可证、进货票据、产品合格证明等资料。2023年6月14日,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对当事人销售的该批次小米椒进行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经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检验,该批次小米椒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 -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销售该批次小米椒,销售单价为20元/kg,共销售了5kg,销售金额为100元。当事人于2023年7月18日收到检验结果通知书和检验报告后,在规定时限内未申请复检。同时当事人对已销售的不合格小米椒进行召回,但未能召回已销售的不合格小米椒。 该案货值金额:5kg×20元/kg=100元。 违法所得:5kg×(20-13)元/kg=35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告知书》《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样检验抽样单》《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检验报告》及《送达回证》各1份,证明当事人销售的小米椒经检验为不合格的事实和当事人收到检验结果的事实; 2.现场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收到小米椒检验结果的事实和同批次小米椒已销售完毕的事实; 3.现场检查图片3张,证明我局对当事人进行检查时的现场情况; 4.当事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具有从事食用农产品经营活动的主体资格; 5.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经营者的身份情况; 6.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未申请复检的事实和当事人不合格小米椒的进货及销售情况; 7.召回公告张贴图片2张,证明当事人采取措施对不合格小米椒进行召回的事实。
警告#罚款0.3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3000.00元
贵阳市息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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