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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春县平河镇鑫源蛋糕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白可芯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32531MAC7M0C1XY所属地区:云南省
企业地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绿春县平河镇新寨村委会新寨岔路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绿市监处罚〔2025〕52号
经调查,2024年9-10月份(具体时间记不清)绿春县平河镇鑫源蛋糕店待销售的云南白药牙膏(留兰香型、薄荷清爽型)是从有两个男的用小型货车送来到其店门口时购进的,当时共购进云南白药牙膏18支,其中,购进云南白药牙膏(留兰香型,净含量180克)12支,进货价18元/支,销售价25元/支,违法经营额为300元,已销售0支;购进云南白药牙膏(薄荷清爽型,净含量210克)6支,其中,当事人已使用2支,进货价18元/支,销售价也是25元,违法经营额为150元。总违法经营额为450元,无违法所得。
经综合权衡其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主观过错以及公平公正要求等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并结合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当事人上述违法行为符合从轻处罚的情形,建议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从轻行政处罚: 1、没收已扣押的云南白药牙膏(留兰香型,净含量180克,12支;薄荷清爽型,净含量210克,4支)共计16支; 2、罚款人民币500元。
500.00元
绿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12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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