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福德化工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袁洪杰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0102688837721A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武汉市江岸区中山大道777号长青广场裕景苑B座15层03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岸市监批吊〔2025〕493号
经核查《湖北省经营主体登记系统》,武汉福德化工有限公司等16家公司地址异常;各市场监管所再次上门现场核查发现武汉福德化工有限公司等16家公司仍不在原址经营;后对税务信息进行核查,上述公司亦被税务部门转入“非正常”、“非正常注销”、“注销”状态或者无户管信息;对社保信息进行核查,上述公司“未开户”或者“2025年1月至6月无社保缴纳记录”。1、“经营异常名录”截图;
2、对上述公司的实地检查记录;
3、江岸区税务局出具的对上述公司税务协查情况的回复
4、江岸区社保处出具的上述公司社保缴纳情况。
我局认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
...[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本局决定:吊销当事人营业执照。
-元
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29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4-06-07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