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县大阳镇江会日杂门市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柴江会 | 注册资本:305万元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2140525MA0GYB5763 | 所属地区:山西省 |
| 企业地址:山西省泽州县大阳镇新街(二分街段)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泽市监处罚〔2024〕61号
2024年6月4日上午,本局执法人员在接到对泽州县大阳镇江会日杂门市部销售过期食品的投诉后,对该门市部进行了检查,该门市部位于泽州县大阳镇二分街新街路北,店内悬挂有《营业执照》、《食品小经营店备案证》,在进门正对的一组货架上摆放的美之享香辣肉块,净含量:30克,湖南照霞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30802,保质期:常温下九个月,数量10袋,均已超过保质期。本局执法人员经请示分管领导后依法下达了泽市监强制【2024】23号《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对上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采取了扣押措施,并予以立案。
经查,泽州县大阳镇江会日杂门市部经营者柴江会系山西省泽州县大阳镇二分街村人,对本局于2024年6月4日扣押的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可以提供购进票据和供货商资质,当事人对于消费者投诉购买的美之享香辣肉块2袋,确实是在其店里购买的,消费者提供的证据显示扫二维码付款给崔香菊,崔香菊是自己的妻子。未建立销售台账,美之享香辣肉块销售价是每袋1元,超过保质期后除销售给投诉者以外,没有销售过。
调查认定的事实:当事人经营的美之享香辣肉块,生产日期:20230802,保质期:常温下九个月,数量10袋,均已超过保质期,至查获之日销售的美之享香辣肉块2袋2元(投诉人购买2袋),未销售的10袋10元,货值金额共计12元,违法所得2元。
1、没收泽市监强制【2024】23号《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所扣押物品(详见《财物清单》泽市监财清【2024】23号);
2、罚款2000元;
3、没收违法所得2元;
上述2、3项罚没款合计2002元。
2000.00元
泽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0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