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淇县朝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经营异常 3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董鹏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10622MA9K3WQM0Q所属地区:河南省
企业地址:河南省鹤壁市淇县朝歌街道办事处朝歌首府1号楼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淇市监处罚〔2026〕118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1年08月18日办理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物业管理;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经营期限至长期。2025年10月24日我局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到当事人2023年度-2024年度未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连续2年被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当事人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督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2025年10月24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位于河南省鹤壁市淇县朝歌街道办事处朝歌首府1号楼的淇县朝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现场实地检查,发现通过该公司登记地址找不到该公司,通过该公司登记联系电话(18839267717)联系不到该公司(无法接通)经走访该公司营业执照登记地址所在社区,社区工作人员无法与当事人及房东取得联系,根据《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办法》第十四条 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认定为“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一)通过实地核查,并由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产权所有人、物业管理公司或者相关部门等出具证明材料,能确认该企业实际不存在的;之规定,我局认定“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当事人。2025年10月31日执法人员再次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到当事人2023年度-2024年度未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被连续2年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
吊销营业执照。
0.00元
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22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7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鹤壁市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鹤壁市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3-07-03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鹤壁市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