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天津市北方俊达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5裁判文书 1行政处罚 3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侯美来注册资本:6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16073130543J所属地区:天津市
企业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乐达里6-4-101(存在多址信息)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7-30
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
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2
2024-05-16
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3
2024-01-26
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4
2022-10-14
(2022)津0116民初2656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马**
齐**,天津市北方俊达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沧县明信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5
2021-08-31
(2021)津0116民初1738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6-05-23
2016-05-23
(2015)厦海法商初字第1330号
运输合同纠纷
原告北京智盛宏扬石材商贸有限公司与被告谢**、天津市北方俊达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泉州三海物流有限公司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交(滨)罚〔2025〕03044号
天津市北方俊达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所属车辆津C57098违法超限运输
给予罚款11000元的行政处罚
11000.00元
天津市滨海新区交通运输局
2025-08-14
2
津交(滨)罚〔2025〕03043号
天津市北方俊达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所属车辆津C76515违法超限运输
给予罚款10500元的行政处罚
10500.00元
天津市滨海新区交通运输局
2025-08-14
3
371623202300354
2023年04月19日 21时11分,无棣县S511省道监测点非现场执法公路治超电子检测系统检测到津CJ0888(黄色)冀J17D8挂(黄色)经过监测点,根据执法系统检测该车为6轴车辆,车货总重为64.550,同时抓拍到该车经过检测点的照片和视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907-2006)》的规定:该超限电子检测设备在使用中允许±5%误差,现按-5%认定,确定该车最后车货总质量 60 吨。按照《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认定标准,6轴车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49吨,该货车总质量超限 11吨。该公司取得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据:营业执照复印件、道路运输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公路车辆超限行为电子数据等。(以下内容空白)
罚款伍仟伍佰元整
5500.00元
无棣县交通运输局
2023-04-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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