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赤壁市诚诚车行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江锋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21281MA4CCCJP9W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赤壁市赤马港社区和谐家园11栋1单元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赤壁市监处罚〔2023〕213号
2023年4月26日,我局执法人员与黄冈大别山检测认证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对位于赤壁市赤马港社区和谐家园11栋1单元的当事人经营场所所售的新日电动自行车采取随机抽样方式进行抽检,现场抽取新日电动自行车(规格型号:TDT9433Z、生产商:湖北新日电动车有限公司)1台×2。2023年5月12日,黄冈大别山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出具编号为KW202306006号检验报告的检验结论表明:经抽样检验,尺寸限值项目不符合GB17761-2018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其中尺寸限值检测项目,检验方法为GB17761-2018,标准或产品明示要求为鞍座长度小于或等于350mm,检测结果为540mm,单项判定为不合格。我局于2023年5月19日向当事人直接送达了上述检验报告,当事人对该检验报告载明的检验结论及抽检过程、抽检方式均予以认可,不申请复检。截至案发时止,当事人已将其购进的五台新日电动车返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罚款:壹万肆仟元整(¥14000.00元)(货值金额一倍)。
14000.00元
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14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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