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源县恒生实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方敏 | 注册资本:5000.000000万香港元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1100598891011L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上饶市婺源县紫阳镇东升路县委党校四楼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饶市监稽三处罚〔2024〕24号
2024年2月起,我局对连续十年及以上未年报的企业开展核查工作,经核查,1.当事人自2013年起,连续十年未依法公示年报,已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在当事人注册登记的经营场所未发现该企业,且未发现任何经营痕迹。3.经上饶市税务局认定,当事人的企业状态为非正常户注销。4.经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当事人无涉诉案件及股权被冻结等情况。5.通过电话联系、现场检查、邮寄信件等方式均无法与当事人取得联系。6.我局通过上饶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告送达《限期接受询问》的期间,当事人未配合调查也未提出异议。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吊销营业执照。
0.00元
上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9-14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4-07-08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上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3-07-06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上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2-07-19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上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1-07-06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上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5
2020-07-06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上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6
2019-07-08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上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7
2018-07-09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上饶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8
2017-07-06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上饶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9
2016-07-07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上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0
2015-07-10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上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