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寻甸羊街昊淏嘉超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朱友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30129MA6NURF52U所属地区:云南省
企业地址:昆明市寻甸县羊街镇羊街小康村6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寻市监处罚〔2024〕12013号
1.经查,当事人寻甸羊街昊淏嘉超市负责人朱友销售的商品是供货商送到店铺来的,能提供供货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商家经营资质都是齐全的,但不能提供进销货台账。 2.经当事人确认,上述产品“卫龙.麻辣棒”剩6袋,销售价3元/袋;“咚咚.热血方刚.调味面制品”剩2袋,销售价3元/袋;“卫龙.小辣棒”剩2袋,销售价3.5元/袋;“甘源.虾条豆果”剩9袋,销售价2.5元/袋;“酒鬼花生”剩9袋,销售价2.5元/袋;“永健.泡椒花生”剩3袋,销售价3元/袋;“麻辣豌豆”剩4袋,销售价2元/袋;“五香南乳花生”剩2袋,销售价2.5元/袋;“周公.双仔花生”剩1袋,销售价3.5元/袋;上述过期食品货值金额总计101.5元。因当事人未使用超市收银系统且未建立进销货记录(台账),所以无法确定上述同批次产品的销售时间,故无法核实上述同批次产品在销售的时候是否已超过食品保质期,无法核实违法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
2000.00元
寻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9-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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