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穴市郑公塔项雅徐超市店(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项雅徐 | 注册资本:2.0万元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1182MAE0KX6Y86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黄冈市武穴市花桥镇郑公塔街幸福路4号(自主申报)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武穴市监处罚〔2026〕163号
经核查,本局于2026年1月8日对当事人销售散装食品未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的违法行为当场下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警告处罚,并责令其改正上述违法行为。2026年4月2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第二次检查时,当事人仍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销售卤肉等散装食品。...[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第一百二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七)食品经营者未按规定要求销售食品;”的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对销售散装食品未按规定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的行为立即改正,并决定对当事人不按规定销售食品的行为作出处以1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15000.00元
武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15
2
武穴市监处罚〔2025〕121号
经查,至检查日,上述“源新”带鱼段已超过保质期52天、上述“真巧”小旋风筒已超过保质期4天。当事人不能如实说明上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合法来源。因当事人未建立进销货台账,故无法计算违法所得。...[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不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并对当事人作出处以1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15000.00元
武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5-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