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杰西卡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罗晋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185341938603H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筑境花园56幢204-1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8-17
(2022)川0191民初1689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杭州杰西卡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勾**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
2022-03-23
(2022)川0191民初1689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杭州杰西卡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勾**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11-02
2021-10-25
(2021)沪0104民初26910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杭州杰西卡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民事一审案件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杭临市监处罚﹝2025﹞293号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于2023年1月向杭州某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购进抽检不合格批次的口罩3060盒,购进总价是32130元。购进后于2023年1月开始销售:1、销售给杭州某某贸易有限公司抽检不合格批次的口罩244盒,销售单价是0.35元/个,销售金额为2562元;2、另线下销售抽检不合格批次口罩174盒,销售金额为1810.8元。共销售418盒,销售总金额为4372.8元。当事人涉案抽检不合格批次的口罩剩余未销售2642盒(2580盒当事人委托本局保管,62盒被本局依法扣押),当事人涉案货值32113.8元。当事人销售不合格“HelloZebra”牌KN95儿童防护口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属于销售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应予以处罚。<br/>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抽检不合格批次口罩2642盒(每盒30个);2、处罚款人民币16056.9元。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br/>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抽检不合格批次口罩2642盒(每盒30个);2、处罚款人民币16056.9元。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
16056.90元
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