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方圆晟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景春 | 注册资本:4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3712027409649055 | 所属地区:山东省 |
| 企业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双山街道赭山大街龙山金谷4号楼777室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9-29
劳务合同纠纷
袭**
山东方圆晟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山东方圆晟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2
2025-09-02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
山东方圆晟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济南市莱芜区苗山镇常庄村村民委员会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义综执罚决字﹝2025﹞第001857-2号
2025年7月1日开始,当事人山东方圆晟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浙江省义乌市稠城街道宾王商贸区七街95号实施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第一款;《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四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七十三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
25000.00元
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02-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