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迷底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钟声发 | 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40111MA9YBDCN4L | 所属地区:广东省 |
| 企业地址: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北889号广州市新广从汽车配件交易市场3335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穗市监处罚〔2025〕14号
当事人自2022年7月取得“MIDI”“THEMIDI”等商标使用权授权后,从事经营活动。同时在2022年4至6月间开设两家分公司,从事与总公司相同的业务,当事人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符合《条例》第七条规定。期间,于2023年10月1日开始与客户签订《品牌使用合作协议书》《专卖店运营管理及供货服务合同》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且与客户签订合同时没有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真实、准确、完整向被特许人进行信息披露。
当事人从2024年8月起已经主动停止了以当事人名义招收新的被特许人的商业特许经营活动。鉴于当事人主动停止了违法行为,并且积极向商务部门进行备案,我局决定责令当事人在未完成备案的情况下不得招收新的被特许人,对当事人自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8月期间在未完成备案的情况下招收新的被特许人的行为不予处罚。
当事人存在与客户签订商业特许经营性质的合同前没有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真实、准确、完整向被特许人进行信息披露的行为,违反了《条例》第二十一条及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经本局责令整改,当事人已于2025年7月24日向本局提供了更新信息披露书面材料。依据《条例》第二十八条“特许人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规定,被特许人向商务主管部门举报并经查实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之规定,结合2025年5月26日广东省商务厅印发的《广东省商务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广东省商务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48项规定,当事人具有从轻裁量情节,应处罚款1.5-3.5万元。考量到当事人违法行为发生时,前述广东省商务厅裁量权适用规定未印发生效,为了更好地保护当事人利益,当事人的整改行为符合《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裁量基准表(八)63项的规定,按照从轻情节裁量,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处罚款1万元。
10000.00元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