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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力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0+裁判文书 7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仲磊注册资本:300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220103MA15BBAC59所属地区:吉林省
企业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建业大街1688号轨道客车装备产业园区办公楼210室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8-28
(2025)吉0103民初7711号
买卖合同纠纷
长春市万龙凯祥装配式建筑预制构件制造有限公司
吉林省力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
2
2025-08-28
(2025)吉0103民初7713号
买卖合同纠纷
长春市万龙凯祥装配式建筑预制构件制造有限公司
吉林省力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
3
2025-08-13
(2025)吉0103民初6039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长春市大峰暖通地热安装有限公司
吉林省力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
4
2025-07-30
(2025)吉0103民初6039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长春市大峰暖通地热安装有限公司
吉林省力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
5
2025-07-29
(2025)吉0103民初6039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长春市大峰暖通地热安装有限公司
吉林省力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
6
2025-07-25
(2025)吉0103民初6040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长春市大峰暖通地热安装有限公司
吉林省力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
7
2025-07-15
(2025)吉0103民初6448号
租赁合同纠纷
金**
吉林省力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
8
2025-07-11
(2025)吉0103民初6462号
承揽合同纠纷
长春市三立广告有限公司
吉林省力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
9
2025-07-11
(2025)吉0103民初6464号
承揽合同纠纷
长春市三立广告有限公司
吉林省力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
10
2025-07-09
(2025)吉0103民初5751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吉林省一格品牌形象服务有限公司
吉林省力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6-27
2023-06-16
(2023)吉0103执保1175号
买卖合同纠纷
辽宁大禹防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吉林省力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
209190.00元
执行案件
2
2023-03-29
2023-02-07
(2023)吉0103民初13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孙**、吉林省力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3
2023-03-29
2023-02-09
(2023)吉0103民初80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贾**、吉林省力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16731.00元
民事案件
4
2023-02-24
2023-01-16
(2023)吉0103民初236号
民间借贷纠纷
王**、吉林省力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2-09-29
2022-08-04
(2022)吉0103民初2703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黄**、吉林省力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6
2021-06-29
2021-04-27
(2020)吉0103民初4568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翟*与吴*、吉林鼎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09966.00元
民事案件
7
2020-01-17
2019-12-25
(2019)吉0103民初4970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孟**与吉林省力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长市监宽处罚〔2025〕54号
现已查明,当事人成立于2018年7月19日,注册资本3000万元,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房屋租赁等。自2019年10月28日起,当事人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销售力旺兰家学府项目(又名:力旺新大麓)。当事人于售楼大厅公示了可售房源一房一价价格表、开发商资质及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等。当事人在销售商品房的过程中,于售楼处大厅内发布如下广告:(1)力旺教育落位 预计2024年招生开学;(2)力旺新大麓 2020年度最具投资价值楼盘 百度;(3)新浪乐居 2020年度宜居幸福楼盘 力旺新大麓。 经查,针对于“(1)力旺教育落位 预计2024年招生开学”广告语,当事人于2022年12月在售楼处发布该广告,于2024年8月在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检查时主动下架该广告。该学校名为长春市宽城区弘文学校,所属长春装备制造产业开发区兰家规划18#,目前处于在建阶段,学校建成后,长春市宽城区教育局委托长春力旺教育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管理。当事人发布该广告无明显虚假内容,而举报人无法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其违法行为; 针对于“(2)力旺新大麓 2020年度最具投资价值楼盘 百度”广告语,当事人于2024年6月在售楼处发布该广告,于2024年8月在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检查时主动下架该广告。当事人对力旺新大麓项目做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当事人无法提供任何有关投资该项目可以升值的相关依据及数据。当事人设计该广告内容,并委托个人制作该广告展示板,而后于售楼处发布该广告,广告费共计400元。 针对于“(3)新浪乐居 2020年度宜居幸福楼盘 力旺新大麓”广告语,当事人于2024年6月在售楼处发布该广告,于2024年8月在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检查时主动下架该广告。2020年新浪乐居发布了名为“2020(第四届)中国地产&物业经理人评选东北区域·长春地区颁奖典礼暨乐居&易居ETC战略发布 2020年度宜居幸福楼盘”网络投票活动,链接为: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84962819874101635&wfr=spider&for=pc。投票结果显示,力旺新大麓排名第七。当事人发布该广告无明显虚假内容,而举报人无法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其违法行为。
经查,针对于“(1)力旺教育落位 预计2024年招生开学”广告语,当事人于2022年12月在售楼处发布该广告,于2024年8月在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检查时主动下架该广告。该学校名为长春市宽城区弘文学校,所属长春装备制造产业开发区兰家规划18#,目前处于在建阶段,学校建成后,长春市宽城区教育局委托长春力旺教育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管理。当事人发布该广告无明显虚假内容,而举报人无法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其违法行为;针对于“(2)力旺新大麓 2020年度最具投资价值楼盘 百度”广告语,当事人于2024年6月在售楼处发布该广告,于2024年8月在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检查时主动下架该广告。当事人对力旺新大麓项目做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当事人无法提供任何有关投资该项目可以升值的相关依据及数据。当事人设计该广告内容,并委托个人制作该广告展示板,而后于售楼处发布该广告,广告费共计400元。针对于“(3)新浪乐居 2020年度宜居幸福楼盘 力旺新大麓”广告语,当事人于2024年6月在售楼处发布该广告,于2024年8月在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检查时主动下架该广告。2020年新浪乐居发布了名为“2020(第四届)中国地产&物业经理人评选东北区域·长春地区颁奖典礼暨乐居&易居ETC战略发布 2020年度宜居幸福楼盘”网络投票活动,投票结果显示,力旺新大麓排名第七。当事人发布该广告无明显虚假内容,而举报人无法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其违法行为。当事人发布“力旺教育落位 预计2024年招生开学”及“新浪乐居 2020年度宜居幸福楼盘 力旺新大麓”广告行为符合《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本案当事人发布上述广告当属违法事实不能成立。当事人发布“力旺新大麓 2020年度最具投资价值楼盘 百度”广告的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已构成发布违法广告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八)项之规定。综上所述,办案机构建议:责令当事人吉林省力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罚款人民币400元。
400.00元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宽城分局
2025-04-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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