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市德耀汽运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金和英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983MA361FH026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蓝坊镇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19-07-16
(2019)赣0733民初132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刘**,曾*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建支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县支公司,赵*,高安市德耀汽运有限公司
会昌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11-04
2020-04-17
(2020)赣09民终473号
买卖合同纠纷
高安市德耀汽运有限公司、柳**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19-11-28
2019-07-16
(2019)赣0733民初132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刘**、曾*等与赵*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98365.00元
民事案件
3
2019-01-31
2019-01-08
(2018)赣0983民初3482号
买卖合同纠纷
柳**与高安市德耀汽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粤惠东交罚﹝2025﹞02137号
高安市德耀汽运有限公司使用赣CC9246重型仓栅式货车载运可分载物品的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罚款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3500元)
3500.00元
惠东县交通运输局
2025-08-28
2
粤惠博交罚﹝2024﹞01272号
高安市德耀汽运有限公司聘用的驾驶员于2023年12月14日12时00分使用赣CC9246重型仓栅式货车运载货物于G205 k2854+50博罗十二岭(大众育苗厂附近)被我单位执法人员检查,经查,该车总重37.356吨,4轴车车货总重限重36.000吨,超限1.356吨,运载指标超过国家规定限值且未依法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事实清楚,有超限车辆稽查检测数据,询问笔录等证据为证。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
500.00元
博罗县交通运输局
2024-06-17
3
粤惠博交罚﹝2024﹞01271号
高安市德耀汽运有限公司聘用的驾驶员于2023年11月18日08时41分使用赣CC9246重型仓栅式货车运载货物于G205 k2854+50博罗十二岭(大众育苗厂附近)被我单位执法人员检查,经查,该车总重38.534吨,4轴车车货总重限重36.000吨,超限2.534吨,运载指标超过国家规定限值且未依法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事实清楚,有超限车辆稽查检测数据,询问笔录等证据为证。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
1000.00元
博罗县交通运输局
2024-06-17
4
粤惠东交罚﹝2024﹞01307号
高安市德耀汽运有限公司使用赣CC9246重型仓栅式货车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决定立案查处。
罚款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元)
4000.00元
惠东县交通运输局
2024-06-03
5
粤惠东交罚﹝2024﹞01303号
高安市德耀汽运有限公司使用赣CC9246重型仓栅式货车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决定立案查处。
罚款人民币伍仟伍佰元整(5500元)
5500.00元
惠东县交通运输局
2024-06-03
6
粤惠东交罚﹝2024﹞01308号
高安市德耀汽运有限公司使用赣CC9246重型仓栅式货车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决定立案查处。
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
3000.00元
惠东县交通运输局
2024-06-03
7
粤惠东交罚﹝2024﹞01304号
高安市德耀汽运有限公司使用赣CC9246重型仓栅式货车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决定立案查处。
罚款人民币肆仟伍佰元整(4500元)
4500.00元
惠东县交通运输局
2024-06-03
8
粤惠东交罚﹝2024﹞01302号
高安市德耀汽运有限公司使用赣CC9246重型仓栅式货车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决定立案查处。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
5000.00元
惠东县交通运输局
2024-06-03
9
粤惠东交罚﹝2024﹞01184号
高安市德耀汽运有限公司使用赣CC9246重型仓栅式货车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决定立案查处。
罚款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3500元)
3500.00元
惠东县交通运输局
2024-05-29
10
粤惠龙交罚﹝2024﹞00014号
2023年10月26日18时16分,高安市德耀汽运有限公司的驾驶员杨昌凤驾驶赣CC9246重型仓栅式货车行驶至惠州市龙门县国道G220 K2431+725至775米芒坝下村附近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点处,经现场检测,该车车货总重37.01吨,轴数是4轴,超限1.01吨。超过规定限值,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证据:《询问笔录》、《现场笔录》、车辆称重检测单、车辆照片等。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
500.00元
龙门县交通运输局
2024-01-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