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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久安通达旅游客运有限公司威宁分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裁判文书 5行政处罚 5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泽会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520526069904024K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毕节市威宁县五里岗街道燎原社区(国正汽车家居城)10幢1单元5号、6号、7号、10号商铺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19-05-08
(2019)黔0526民初305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冯**
重庆市保良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威宁支公司,钱**,朱**,中国太平洋股份有限公司梁平支公司,毕节市久安通达旅游客运有限公司威宁分公司,高**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9-11-26
2019-06-21
(2019)黔0526民初305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冯**与钱**、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19-11-26
2019-06-21
(2019)黔0526民初305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朱**与钱**、毕节市久安通达旅游客运有限公司威宁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3344.15元
民事案件
3
2019-09-25
2019-06-21
(2019)黔0526民初305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钱**与高**、重庆市保良物流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95368.97元
民事案件
4
2019-09-25
2019-06-21
(2019)黔0526民初305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马**与钱**、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2977.54元
民事案件
5
2019-09-25
2019-06-21
(2019)黔0526民初305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林**与钱**、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37148.92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金运政罚﹝2026﹞50470
主要违法事实:2026年3月23日9时,义乌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接到投诉举报称:发现2026年3月17日12时05分—12时06分,毕节市久安通达旅游客运有限公司威宁分公司在义乌市后宅街道S45义东高速湖门收费站出口处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毕节市久安通达旅游客运有限公司威宁分公司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伍拾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信银行义乌分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伍拾元整。
1000.00元
义乌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27
2
杭运政罚﹝2026﹞3040
主要违法事实:2026年02月11日11时08分,杭州市萧山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所前高速口检查时发现毕节市久安通达旅游客运有限公司威宁分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毕节市久安通达旅游客运有限公司威宁分公司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农业银行萧山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500.00元
杭州市萧山区交通运输局
2026-03-05
3
杭运政罚﹝2026﹞055
主要违法事实:2026年02月02日10时25分,杭州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60高速公路萧山东收费站检查时发现毕节市久安通达旅游客运有限公司威宁分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毕节市久安通达旅游客运有限公司威宁分公司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杭州银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500.00元
杭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6-02-09
4
粤穗交运罚﹝2025﹞1(2025)08300002号
本机关依法检查时发现你(单位)张荣祝使用贵FT9686大型客车于2025年08月30日在广州市天河区广氮服务区有包车客运的运输车辆未在显著位置挂放标志牌的行为,以上事实有视频资料、现场笔录等为证。
责令改正,处二百元罚款
200.00元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09-16
5
粤穗交运罚﹝2025﹞1(2025)08300001号
本机关依法检查时发现你(单位)张荣祝使用贵FT9686大型客车于2025年08月30日在广州市天河区广氮服务区有包车客运经营者未核实包车的真实性的行为,以上事实有视频资料、现场笔录等为证。
责令改正,处一千元罚款
1000.00元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09-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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