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内蒙古茂华草业有限责任公司

吊销,未注销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建华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50826329094575H所属地区:内蒙古
企业地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陕坝镇杭后工业园区(明源食品公司院内)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杭市监处罚〔2025〕57号
当事人未进行歇业备案;当事人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2018年度、2021年度至2023年度均未进行年度报告;2024年11月至2025年1月期间2次向当事人寄送挂号信,因拒收被退回;2022年度至2024年度是否进行纳税申报情况为2021年12月注销;2025年2月11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注册登记信息中留存的所有留有联系电话的人员进行了电话回访,回访结果为本人同意吊销;2025年2月11日对其登记住所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未在其登记住所开展经营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吊销营业执照,但公司依法办理歇业的除外。 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元
杭锦后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4-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