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金台区兄弟渝人码头麻辣烫西关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范燕霞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10303MA6XC4UU0R | 所属地区:陕西省 |
| 企业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中山西路79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宝市监处罚〔2026〕106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6年3月19日从宝鸡鑫永康商贸有限公司购进黄龙牌火锅川粉(净含量:220g/包)1箱(48包/箱),进货价格为95元/箱,单价为1.98元/包,该黄龙牌火锅川粉为用于加工制作麻辣烫餐饮食品的食品原料,当事人店铺麻辣烫餐饮食品是消费者根据自身喜好挑选,以菜品(食品原料)计重方式合计构成成品价格进行销售的,销售价格为“荤素一律”8.9元/250g。2026年4月17日,本局现场查获黄龙牌火锅川粉(净含量:220g/包)16包,生产日期均为2025年7月16日,保质期均为8个月,超过保质期33天。按照当事人购进日期2026年3月19日计算,超过保质期4天。该黄龙牌火锅川粉购进时已超过保质期,当事人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截至案发时,当事人共使用32包超过保质期的黄龙牌火锅川粉食品原料制售餐饮食品。经计算,当事人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制售食品的货值金额为375.936元,违法所得250.624元。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黄龙牌火锅川粉(净含量:220g/包)16包;
2.没收违法所得250.62元;
3.罚款3000元。
3000.00元
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