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众从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红文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231MA615H029N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垫江县工业园区澄溪组团国瑞装配式建筑产业园内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南岸环执罚﹝2024﹞21号
按照重庆市南岸区重庆经开区生态环境委员会《关于开展2024年度第6次空气质量污染预警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结合市级大气督导帮扶问题通报线索,2024年3月25日,我队执法人员在位于重庆市南岸区涂山镇的弹子石生态城市功能提升示范提升项目--洋人街地块片区路网工程开展现场检查发现,重庆众从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堆放石粉和石子等物料约200方,堆放面积约100平方米,堆放时间约1个月。现场堆放的石粉和石子等物料未设置围档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项之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或者停业整治:(二)对不能密闭的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或者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
10000.00元
重庆市南岸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4-07-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