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吉林市万森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匡永峰注册资本:27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2202017171669641所属地区:吉林省
企业地址:龙潭区靠山街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5-15
(2025)吉0203民初928号
债权人撤销权纠纷
吉林市万森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杨**
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
2
2025-04-17
(2025)吉0203民初928号
债权人撤销权纠纷
吉林市万森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杨**
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
3
2024-10-14
(2024)吉0203民初232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吉林市万森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鹤岗市嘉润能源有限公司
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
4
2024-06-17
(2024)辽0111民初2731号
侵权责任纠纷
尚**
吉林市万森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分公司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5
2024-03-25
(2024)吉0221民初342号
票据追索权纠纷
吉林市万森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吉林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永吉县人民法院
6
2024-03-21
(2024)吉0221民初342号
票据追索权纠纷
吉林市万森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吉林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永吉县人民法院
7
2024-03-20
(2024)吉0202民初732号
返还原物纠纷
吉林市万森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马**
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
8
2024-02-06
(2024)吉0202民初732号
返还原物纠纷
吉林市万森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马**
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
9
2023-07-24
(2023)吉0202民初4140号
返还原物纠纷
吉林市万森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马**
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
10
2023-04-25
(2023)吉0203民初884号
劳动争议
赵**
吉林市万森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9-08-04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常**
张**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乾安县人民法院
2
2017-04-11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常**
赵**
更正
吉林省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17-03-26
(2017)吉07民终45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常**
赵**
裁判文书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4
2016-12-18
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原告常乃清
赵**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乾安县人民法院
5
2015-04-10
买卖合同纠纷
吉林市万森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辽宁宝丰石油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10-29
2024-07-30
(2024)吉02民终1675号
返还原物纠纷
吉林市万森燃气有限责任公司、马*返还原物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6000.00元
民事案件
2
2023-06-01
2023-05-19
(2023)吉0203民初884号
劳动争议
赵**、吉林市万森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2-11-16
2022-06-13
(2022)吉0203民初615号
健康权纠纷
丁**、吉林市万森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4
2022-09-23
2022-09-05
(2022)吉0203民初1511号
委托合同纠纷
吉林市万森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延安市宝塔区安航物流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2-05-22
2022-04-23
(2022)吉0184民初869号
劳动争议
郑**、吉林市万森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等劳动争议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2-05-17
2022-03-27
(2022)吉0203执35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吉林市万森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市浑南区李相镇仁杰液化气站等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7
2022-01-28
2022-01-05
(2022)吉0204执异5号
租赁合同纠纷
梁明德、吉林市万森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异议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8
2022-01-02
2021-12-07
(2021)吉0203民初2491号
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赵**、吉林市万森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9
2021-12-29
2021-12-10
(2021)吉0204民初6962号
租赁合同纠纷
吉林市万森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孙**;吉林市腾瑞实业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21-11-30
2021-11-29
(2021)吉0204执1013号
租赁合同纠纷
吉林市万森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梁**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吉市交罚﹝2026﹞220200080005号
2026年01月19日,吉林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危货大队接到上级机关转办,吉林市万森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在珲阿线395公里300米路段发生事故,大队执法人员李卓伦、王帆立即前往该公司进行调查核实。故事车号为吉BH8910+吉BH380挂,驾驶员为张淞迪,押运员为鲍彦,两人均能提供本人的从业资格证,车辆有道路运输证,公司有道路运输许可。经检查,发现驾驶员张淞迪岗前培训学时不满足24学时。吉林市万森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罚款贰万元整
20000.00元
吉林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16
2
(吉市住建燃)处罚﹝2025﹞010号
2025年10月11日,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吉林市万森燃气有限责任公司联化液化气站供气用户昌邑区老胖串店存在使用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的非长寿命灶具连接软管及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燃烧器具的问题陶患安检员吴明强未书面告知用户安全隐患及整改措施。
已处罚
49000.00元
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12-08
3
(吉市住建燃)行处罚决﹝2025﹞007号
燃气经营者在对燃气用户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有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燃气燃烧器具,不按规定采取书面告知用户整改等措施的,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镇燃气经营安全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建城规20234号)第九条第四款规定,判定为重大隐患。
处罚完毕
49000.00元
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10-30
4
(吉市住建燃)行处罚决﹝2025﹞010号
燃气经营者在对燃气用户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有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燃气燃烧器具,不按规定采取书面告知用户整改等措施的,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镇燃气经营安全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建城规20234号)第九条第四款规定,判定为重大隐患。
处罚完毕
49000.00元
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10-30
5
(吉市住建燃)处罚﹝2025﹞002号
吉林市万森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存在以下问题1.检查入户安检情况。经现场核实,你站提供的嘉怡水饺、兰州拉面、宏言茄盒、朝州烤肉店、大胖烤串店、老党烤肉面片、一蜀王砂锅麻辣烫、香银花冷面屋、我为锅狂餐饮店、王丫烧鹌鹑店、馋嘴自助烧烤店、众合蒸饺店、鑫毛记老潼关肉夹馍店、蜀香麻辣烫、沙县小吃、葛氏黑鸭、旺仔鸡煲店、冯家屯、如意斋、北关食府等20家商业场所的安检记录,其余大厨家常莱、香吧佬吉林市丰满区鑫才玲独特烧鸽子店、祥瑞串店、状元坊熏酱菜、多楼饭店、干果炒货、儒易面馆、鑫意餐饮店、辣怪鸭、鱼悦食光、金秋鱼餐馆、旺鲜烤牛肋条等13户未提供有效安检记录;2.上述33家商业用户存在燃气灶具无熄火保护装置、非国标商用减压阀、存在地沟、切断阀无电、软管不合格、过流保护胶带缠绕、双火源、存在地沟、熄火保护脱落、切断阀未开机等61项问题,你站安检员许佳诺、白希国、付文强、高波、崔文豹、崔建华、张志恩、邱善波、高岩未及时发现上述安全隐患并书面告知用户整改。
已处罚
49000.00元
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06-10
6
(吉市住建燃)行处罚告〔2025〕002号
吉林市万森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存在以下问题1.检查入户安检情况。经现场核实,你站提供的嘉怡水饺、兰州拉面、宏言茄盒、朝州烤肉店、大胖烤串店、老党烤肉面片、一蜀王砂锅麻辣烫、香银花冷面屋、我为锅狂餐饮店、王丫烧鹌鹑店、馋嘴自助烧烤店、众合蒸饺店、鑫毛记老潼关肉夹馍店、蜀香麻辣烫、沙县小吃、葛氏黑鸭、旺仔鸡煲店、冯家屯、如意斋、北关食府等20家商业场所的安检记录,其余大厨家常莱、香吧佬吉林市丰满区鑫才玲独特烧鸽子店、祥瑞串店、状元坊熏酱菜、多楼饭店、干果炒货、儒易面馆、鑫意餐饮店、辣怪鸭、鱼悦食光、金秋鱼餐馆、旺鲜烤牛肋条等13户未提供有效安检记录;2.上述33家商业用户存在燃气灶具无熄火保护装置、非国标商用减压阀、存在地沟、切断阀无电、软管不合格、过流保护胶带缠绕、双火源、存在地沟、熄火保护脱落、切断阀未开机等61项问题,你站安检员许佳诺、白希国、付文强、高波、崔文豹、崔建华、张志恩、邱善波、高岩未及时发现上述安全隐患并书面告知用户整改。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镇燃气经营安全重大隐患判定标准的通知(建城规20234号)第九条规定,判定为重大隐患。
决定给予该企业作出罚款4.9万元的行政处罚
49000.00元
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06-10
7
(吉市住建燃)行处立﹝2024﹞022号
1、发现卸气区摄像头为非防爆摄像头。卸气区静电接地报警器破损。2、现场司乘人员有使用非防爆手机情况3、部分安全阀未能提供检测报告。
行政处罚1万元
10000.00元
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01-08
8
(吉市住建燃)处罚﹝2024﹞015号
2024年8月15日,执法人员在对小场所燃气安全抽查时,发现丰满区厦门街酥香门第在厨房所在建筑的室内存放并使用2个YSP11849.5的气瓶、液化石油气探测器安装位置与地面距离高于0.3m供气企业吉林市万森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不按规定针对此项问题隐患采取书面形式告知用户整改并撤走气瓶。
完成处罚
10000.00元
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10-09
9
(吉市住建燃)处罚﹝2024﹞005号
2024年7月14日,执法人员在对各区小场所进行燃气安全督导检查中发现,吉林市万森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没有按照规定采取书面告知用户整改。未及时发现并采取措施消除该安全事故隐患。该公司燃气用户小宝烧烤、慕牛家烧烤、一麻一辣麻辣香锅、牛一锅筋头巴脑、蒋老三馅饼、金艳国得利德餐厅、王丫烧鹌鹑、如意包子铺存在燃气灶具无熄火保护、无联动紧急切断阀、无商用报警器等安全隐患,仍持续供气。
罚款人民币1万元
10000.00元
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09-13
10
(吉市住建燃)处罚﹝2024﹞002号
2024年6月19日,长江街液化气站配电箱内存在一个空开控制多个配电线路的情况,接地不规范;站区内设置有电瓶车充电区,无风险辨识分析,未规范设置电气线路。
执行完毕
20000.00元
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09-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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