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鼎源商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西祥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21202MA74MEHF2E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钟楼滩小区以西白龙江畔212线以北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19-06-25
(2019)甘1223民初689号
买卖合同纠纷
陇南鼎源商贸有限公司
杜**
甘肃省陇南市宕昌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12-14
2020-07-08
(2020)甘1202执异23号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陇南鼎源商贸有限公司与陇南建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外人异议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0-12-14
2020-07-29
(2019)甘1202执3160号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陇南鼎源商贸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陇南建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陇市税稽一罚﹝2025﹞18号
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对你公司利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偷税的行为按照虚开发票进行处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处以110000元的罚款。
11000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陇南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5-12-24
2
陇市税稽一罚﹝2025﹞17号
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对你公司利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偷税的行为按照虚开发票进行处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处以110000元的罚款。
11000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陇南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5-12-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