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久稳大药房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国庆 | 注册资本:3.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30102070011581L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窑地头道街76号1层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道里市监处罚〔2026〕54号
经查,认证主体为哈尔滨久稳大药房有限公司拼多多APP店铺“善喜堂一店”于2024年9月10日开设,2024年11月4日闭店,开设时间55天。认证主体为哈尔滨久稳大药房有限公司拼多多APP店铺“善济堂健康店”于2024年8月14日开设,于2024年12月9日闭店,开设时间117天。上述店铺中所售药品含有涉嫌违法广告内容,具体如下:
违法行为1:哈尔滨久稳大药房有限公司在拼多多APP上发布的根痛平胶囊广告含有“急救颈椎病 上午吃 下午好 1次吃好”“肩膀疼特效药 北京科院研发 包治”“3S舒缓急痛 无需复购 1S对症治疗2S舒敏抗炎3S疼痛舒缓”“快速消痛 效果看到的见”“万名肩周炎患者 反馈都很好 药效可见”等内容2条,广告费用为20元;
违法行为2:发布的葡醛内酯片广告含有“速消肝囊肿”“药房已卖爆”等内容,广告费用为10元;
违法行为3:发布的消朦片广告含有“多种白内障 当天看效果”等内容,广告费用为10元;
违法行为4:发布的肌苷片广告含有“转氨酶猛降1粒就管用吃完当天检测 治急慢性肝炎”等内容,广告费用为10元;
违法行为5:发布的参维灵片广告含有“绝杀肝囊肿 大小三阳 转氨酶高 吃完三瓶检测”的内容,广告费用为10元;
违法行为6:发布的牛黄益金片广告含有“50年咽喉炎 吃中药 治病跟 当天看效果”“北京协和新研 速治 89岁吃也得好”“速效咽炎 当天看效”“爆款”等内容2条,广告费用为20元;
违法行为7:发布的舒筋定痛胶囊广告含有“止疼相当猛 198种疼痛迅速解决 进口止疼 一回就够”等内容,广告费用为10元;
违法行为8:发布的锁阳固精丸广告含有“救你脑鸣药 脑袋翁响?吃它!只需一次 立马就不鸣”等内容,广告费用为10元;
违法行为9:发布的三宝胶囊广告含有“肾炎不难治 早用早好 最快一天 肾炎治彻底 越拖越严重 当晚看效果 挑战肾炎治彻底”等内容,广告费用为10元;
违法行为10:发布的龙泽熊胆胶囊广告含有“主攻白内障 药效直达1000倍 清楚的怕人”等内容,广告费用为10元;
违法行为11:发布的壮腰健肾丸广告含有“双肾大囊肿 多发囊肿 腰痛腹痛 吃药吃好 不用开刀不手术”“腰腹疼痛 双肾囊肿 尿蛋白高 天天尿血 中药不伤身体”“双肾囊肿 肿大扩张 吃完当天验收效果”“双肾囊肿 中药成分 效果一绝”“中药治 疗效强 双肾大囊肿 早晚只吃一次”等内容2条,广告费用为20元;
违法行为12:发布的颈康胶囊广告含有“颈椎疼到哭 压迫神经 颈椎酸麻 供血不足 显效飞快 粒粒对症”“颈椎病算个屁 药效翻倍 灭99种颈疼”等内容,广告费用为10元;
违法行为13:发布的天麻胶囊广告含有“顶尖腿疼药 病跟双杀 就是彻底 北京速效救腿丸 速治 进口显效果”“20年老品牌”“浓缩胶囊 释放舒缓 药理集中药效持久易吸收”“央妈都在推荐的好产品 CCTV广告品牌 7个央视频道 CCTV3 CCTV7 CCTV8 CCTV10 CCTV11 CCTV12 CCTV17”等内容,广告费用为10元;
违法行为14:发布的补肾强身片广告含有“速降尿蛋白 效果惊人 建议就一盒”等内容,广告费用为10元;
违法行为15:发布的龙泽熊胆
对于违法行为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八条第一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处罚款60元;
对于违法行为2,依照《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处罚款1000元;
对于违法行为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项规定,处罚款10元;
对于违法行为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项规定,处罚款10元;
对于违法行为5,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项规定,处罚款10元;
对于违法行为6,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八条第一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处罚款1000元;
对于违法行为7,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项规定,处罚款10元;
对于违法行为8,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项规定,处罚款10元;
对于违法行为9,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项规定,处罚款10元;
对于违法行为10,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项规定,处罚款10元;
对于违法行为1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项规定,处罚款20元;
对于违法行为1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项规定,处罚款10元;
对于违法行为1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八条第一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处罚款30元;
对于违法行为1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项规定,处罚款10元;
对于违法行为15,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项规定,处罚款10元;
对于违法行为16,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和第五十八条第一项规定,处罚款60元;
对于违法行为17,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项规定,拟处广告费用1倍罚款10元;
对于违法行为18,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项规定,处罚款10元;
对于违法行为19,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八条第一项、第五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处罚款10000元;
对于违法行为20,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项规定,处罚款10元;
对于违法行为2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八条第一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处罚款30元;
对于违法行为2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项规定,处罚款10元;
对于违法行为2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项规定,处罚款10元;
对于违法行为2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项规定,处罚款10元;
对于违法行为25,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项规定,处罚款10元;
对于违法行为26,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
11120.00元
哈尔滨市道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