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湄潭县福宁殡仪服务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勇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20328MA6HWM3E1N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湄潭县湄江街道湄潭县殡仪馆(大山居委会湄江苗圃场旁)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湄市监处罚[2024]149号
经查,2024年7月1日,我局执法人员开展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食堂操作间“三防”设施不足;凉菜间堆放与加工无关的杂物,保险柜内食品生熟混放;库房(湿货)物品堆放杂乱,卫生差,有老鼠屎;灭蝇灯悬挂位置不规范,未定期清洗,执法人员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当事人在2024年7月5日前整改完成并长期保持。2024年7月9日,我局执法人员于对上述情况进行复查,当事人已整改。8月6日,执法人员再次到当事人经营场所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发现当事人食堂操作间高温蒸汽消毒柜、保鲜柜中卫生差,凉菜间铁架上摆放有蚊香、杀虫剂等杂物,食堂操作间通往就餐区的门缝隙“三防”设施不足。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构成未按规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且经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违法事实。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当事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各一份,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 2、湄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常监督检查记录表,7月1日、7月9日各一份,8月6日现场笔录一份,证明现场核查事实及违法事实。 3、2024年8月6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当天采集的照片10张,证明当事人违法事实。 4、询问笔录1份,证明案情。 5、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一张,证明当事人初次违法。 6、7月4日、8月13日当事人提供的整改报告及图片各一份,证明整改情况。
罚款0.5万元#
5000.00元
遵义市湄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0-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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