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物业服务(北京)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何朋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340100MA2NEF8F2H | 所属地区:安徽省 |
| 企业地址:合肥市蜀山区荷叶地街道凤曦府4栋1层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7-29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第一物业服务(北京)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
鲍*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2
2026-01-27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第一物业服务(北京)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
易**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3
2026-01-23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第一物业服务(北京)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
徐**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4
2023-10-12
(2023)皖0104民初14731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龙*
第一物业服务(北京)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第一物业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6-08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第一物业服务 (北京) 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
鲍*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6-09
2021-03-04
(2021)皖0102执1553号
其他案由
第一物业服务(北京)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何**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3600.00元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合新市监处罚〔2026〕69号
当事人作为电梯使用单位,负责合肥市新站区东方大道与前岭路交口当代MOMA未来城小区电梯使用管理工作。通过G18东电梯内96366标识牌扫码显示:2026年2月27日15﹕31﹕29开展半月维保,工单编号为TWWB2026022714688990,电梯使用单位为第一物业服务(北京)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电梯维保单位为福建永丰基业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维保开始时间为2026-02-27-15﹕31﹕29,维保结束时间为2026-02-27-15﹕53﹕09,物业确认时间为2026-02-27-23﹕50﹕04,维保单位签字为杨生,维保单位确认签字为郑德龙,使用单位确认签字为杨富涛。维保项目内容均为正常。另查,经调阅小区轿厢内监控视频发现,2026年2月27日15时29分52视频中出现人员为桂俊毅。2026年2月27日15时29分52至15时53分09合肥新站区当代MOMA未来城小区G18东电梯轿厢内未见杨生、郑德龙2名维保人员进入电梯轿厢开展电梯维保工作,经核实,杨生自2026年2月23日至28日向公司请假回家,处于休假状态。杨生、郑德龙均未到场开展实际电梯维护保养,视频中出现的维保人员桂俊毅未取得电梯维保资格证书,以上维保信息、记录、签名等均为桂俊毅使用并代签。
1;责令当事人限期整改并给与通报批评。
0.00元
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13
2
合蜀消行罚决字﹝2025﹞第0026号
由第一物业服务(北京)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服务的凤曦府小区(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在消防控制室值班(高层民用建筑)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
由第一物业服务(北京)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服务的凤曦府小区(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在消防控制室值班(高层民用建筑)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第一物业服务(北京)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罚款人民币肆仟肆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4400.00元
合肥市蜀山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5-09-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