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千紫红药业连锁有限公司陆川县乌石镇景新药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邓林英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450922557236846P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陆川县乌石镇人民路陈景住宅一楼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陆市监处罚〔2025〕436号
1.当事人经营药品未按规定保存购销凭证。当事人药店里面货架上摆放有的药品,售卖的药品无法提供销售记录。其行为违反了《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经营企业购销活动中的有关资质材料和购销凭证、记录保存不得少于五年,且不少于药品有效期满后一年。”的规定,当事人涉嫌经营药品未按规定保存购销凭证。
2.当事人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该店药品阿莫西林,生产厂家: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规格:5x10粒/板/盒,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5021516,产品批号M3250701Z,生产日期2025.07.11,有效期至202706。当事人提供的进货票据显示采购20盒,现存10盒,已销售10盒,但不能提供购买的处方单,且上述药品为处方药。其行为违反了《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药品零售企业应当遵守国家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按规定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处方保留不少于五年。”的规定,当事人涉嫌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3.当事人因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于2023年10月31日,被本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予以罚款200元。
4.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交代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
1.对当事人经营药品未按规定保存购销凭证的违法行为,建议责令当事人5日内改正,并予以警告。2.对当事人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阿莫西林胶囊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壹仟贰佰元整(¥ 1200元)。
1200.00元
广西玉林市陆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31
2
陆市监处罚〔2023〕374号
1、当事人经营的药品“阿莫西林胶囊”(生产厂家:中诺药业石家庄有限公司;规格:0.25g×50粒)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分类管理规定的要求属于处方药。
2、当事人经营的处方药“阿莫西林胶囊”从广西圣康新药特药销售有限责任公司购进,共购进60盒,销售了59盒,现库存1盒。
3、当事人售出的59盒处方药“阿莫西林胶囊”未能提供处方凭证。
4、2023年9月17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药店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店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责令其5日内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该店“警告”的当场行政处罚决定(文书编号:陆市监当罚〔2023〕3314号)。
当事人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行为违反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药品零售企业应当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分类管理规定的要求,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规定。
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药品零售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鉴于我局于2023年9月16日已对当事人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行为责令其5日内改正,并给予了警告的当场行政处罚,现当事人逾期不改正,本局决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200元。
200.00元
陆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3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