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长乐区金峰博诚餐饮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姜亮亮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50182MA3431RQX6 | 所属地区:福建省 |
| 企业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六林村军民路27-(13-15)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长市监处罚〔2023〕244号
经查:当事人福州市长乐区金峰博诚餐饮店于2023年5月31日从金峰的菜市场购买了4.5kg生姜在店内准备作为食品加工原料。2023年5月31日,受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检验的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的工作人员依法在位于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军民路27-(13-15)号的福州市长乐区金峰博诚餐饮店内对该店所采购的生姜进行抽样并送检,经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抽样检验,检验结论显示该批次的生姜(购进日期:2023-05-31)的检测项目“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执法人员当日将上述《检验报告》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通知书》送达给当事人,当事人对该批次的生姜的检验结果无异议。
当事人购买的4.5kg生姜,进货价每公斤22元,抽检单位购买3kg,每公斤22元,货值66元,剩余1.5kg生姜该店已经作为食品加工原料进行加工后并售出,售价每公斤22元,货值33元,上述4.5kg生姜的总货值为99元。综上,当事人福州市长乐区金峰博诚餐饮店的违法经营额为99元,获取违法所得99元。
警告|罚款(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99元)
5000.00元
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