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东方秀日化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周瑜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7037463198351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金东经济开发区金港大道西468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10-13
(2022)浙0110民初9128号
侵害作品复制权、发行权纠纷
北京十二栋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舒**,金华市东方秀日化有限公司,上海艾雅日用品有限公司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
2019-03-21
(2019)浙0703民初516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金华市东方秀日化有限公司
邹**,陈*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
3
2019-03-06
(2019)浙0703民初516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金华市东方秀日化有限公司
邹**,陈*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9-06-05
2019-05-08
(2018)浙0212民初3211号
民间借贷纠纷
张**与胡*、杨*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6713933.00元
民事案件
2
2017-08-11
2017-07-07
(2017)浙02民终1247号
民间借贷纠纷
金华市东方秀日化有限公司、宁波保税区科伦纸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3
2017-08-11
2017-07-07
(2017)浙02民终1244号
民间借贷纠纷
金华市东方秀日化有限公司、浙江科润进出口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4
2016-07-01
2012-07-02
(2012)甬东执民字第641号
民间借贷纠纷
浙江科润进出口有限公司与金华市东方秀日化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15-06-18
2015-06-18
(2014)甬东商重字第3-1号
企业借贷纠纷
浙江科润进出口有限公司与金华市东方秀日化有限公司企业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15-06-18
2015-06-18
(2014)甬东商重字第2-1号
企业借贷纠纷
宁波保税区科伦纸业有限公司与金华市东方秀日化有限公司企业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14-04-10
2014-04-10
(2012)浙甬商终字第433号
借款合同纠纷
宁波保税区科伦纸业有限公司与金华市东方秀日化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金东市监处罚﹝2024﹞548号
主要违法事实:经查明,2024年5月16日,位于浙江金东经济开发区金港大道的金华市东方秀日化有限公司生产入库BK时尚经典甲油12#共1428瓶,2024年10月16日,本局收到省局交办的线索交办单(浙妆交办(2024)第013号)一份,显示上述产品检验不合格。截止到被本局查获时为止,上述指甲油已经全部销售。以上共计货值金额2191.5元,违法所得477.9元。<br/>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当事人生产经营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的化妆品,其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二、没收当事人违法所得477.9元;三、对当事人处以罚款10000元;以上共计罚没款10477.9元,上缴国库。<br/>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和专门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物品;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由备案部门取消备案或者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化妆品许可证件,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其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10年内禁止其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000.00元
金华市金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2-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