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鲁县晟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魏东岳 | 注册资本:5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50500396222696K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开鲁县开鲁镇民族路南段东侧富祥小区二期5#楼门市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6-09
(2023)内0523民初1816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开鲁县晟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赵**
开鲁县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6-02-17
(2015)开民初字第2704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开鲁县晟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许**,崔*
裁判文书
开鲁县人民法院
2
2015-10-18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开鲁县晟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开鲁县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7-11-24
2017-10-10
(2017)内0523民初3915号
借款合同纠纷
开鲁县晟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开鲁县人和斋红干椒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600000.00元
民事案件
2
2016-01-21
2016-01-21
(2015)开民初字第2704号
民间借贷纠纷
晟信贷款与许**、崔*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0000.00元
民事案件
3
2015-10-23
2015-08-05
(2015)开执字第1268-1号
借款合同纠纷
开鲁县晟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韩*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开税园区分局简罚〔2025〕53号
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
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
20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开鲁县税务局
2025-10-23
2
开税第一分局简罚〔2025〕222号
2025-06-01 至 2025-06-30 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县城、镇(增值税附征)),2025-04-01 至 2025-06-30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025-04-01 至 2025-06-30 增值税未按期进行申报,《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2025-05-01 至 2025-05-31 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2024-01-01 至 2024-12-31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未按期进行申报,《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2025-04-01 至2025-04-30 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2025-02-01 至2025-02-28 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2025-01-01 至2025-01-31 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2024-06-01 至2024-06-30 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2024-05-01 至2024-05-31 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2024-07-01 至2024-07-31 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2024-02-01 至2024-02-29 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2024-01-01 至2024-01-31 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2024-04-01 至2024-04-30 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2024-03-01 至2024-03-31 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2024-12-01 至2024-12-31 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2024-08-01 至 2024-08-31 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2024-11-01 至2024-11-30 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2024-10-01 至 2024-10-31 个人所得税未按期进行申报,《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2024-09-01 至2024-09-30 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2023-12-01 至2023-12-31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55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开鲁县税务局
2025-08-14
3
开税第一分局简罚〔2025〕158号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增值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企业所得税 印花税未申报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10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开鲁县税务局
2025-04-28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10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通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17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通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3-07-2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通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