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福顺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亮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40822MA2WRN771P | 所属地区:安徽省 |
| 企业地址: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高河镇红旗街35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皖怀市监处罚〔2026〕160号
当事人于2026年3月2日从安庆市大观区**小吃店处购进两包超过保质期的老火锅牛油(净含量:5Kg/包,食品生产许可证号:SC10234082205096,生产日期2024年10月19日,保质期12个月),购进价格为60元/包,共购进2包,购进价格为120元。其中:①产品外包装未拆封待使用的上述牛油,经现场称重质量为5Kg;②产品外包装已破损拆封使用的上述牛油,经现场称重剩余质量为2.25Kg;③呈散装放置在白色塑料盒内上述牛油,经现场称重剩余质量为1.35Kg,累计剩余8.6Kg,过期后使用了1.4Kg。上述超过保质期的牛油货值金额为:120元。调查发现当事人使用过期的1.4Kg牛油添加到食堂售卖的牛肉面中,售价为10元。作为食品原料的牛油在超过保质期后仍用于制作菜品“牛肉面”中,构成了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的违法行为。因牛油作为食品原料添加到牛肉面中,牛油的添加亦不单独计价,导致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1;罚款贰万元。
20000.00元
怀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