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塔区恒盛安日用百货商行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浩浩 | 注册资本:0.0001万元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2610602MA6YHYJW7K | 所属地区:陕西省 |
| 企业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桥沟办黄蒿湾村门面房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延市监处罚〔2025〕81号
经核查,“head&shoulders海飞丝”是广州宝洁有限公司依法注册的商标号,注册号为第1544325号,核定使用商品第3类,该公司享有上述商标的专用权。经广州宝洁有限公司协助辨认,执法人员调查认定,当事人销售的2瓶海飞丝丝质柔滑型去屑洗发露(净含量:700克)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经查,2025年3月27日,当事人向延安市宝塔区迎丰超市销售海飞丝丝质柔滑型去屑洗发露(净含量:700克)4瓶,售价为50元/瓶。因涉案商品是当事人从多家超市盘货收购的库存,当事人未留存收购记录,无法确定涉案商品进价及数量。
依据《商标侵权案件违法经营额计算办法》,当事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违法经营额为100元。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经讨论,建议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拟处罚如下:罚款500元。
500.00元
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