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爱优活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孟炳荣 | 注册资本:8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20113080290270X | 所属地区:江苏省 |
| 企业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淳化街道淳关路491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1-17
(2024)苏0581民初1668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南京爱优活食品有限公司
兰**
常熟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宁江市监处罚〔2025〕X00147号
经查,当事人取得了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许可,从事食品的分装与经营活动。2025年4月22日,当事人从天津市鑫兴坚果食品有限公司采购打手瓜子原料,于2025年5月8日进行分装,经出厂检验及留样后,形成成品打手瓜子10件(5斤/件,共50斤),规格为散装称重,保质期180天。上述产品全部销售至无锡市芳隆食品,销售单价为13.3元/斤,后由无锡市芳隆食品另行分销,其中一部分销售至张家港市杨舍开发区田垛里易购购物。 2025年9月8日,受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依法对张家港市杨舍开发区田垛里易购购物内销售的产品进行抽样检验,被抽样产品包括上述打手瓜子,抽样数量(含备样)为4.07公斤。2025年9月25日,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出具上述打手瓜子的检验报告No:NJ2025MC4261,检验报告结论为: 经抽样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5年9月30日,我局依法将上述检验报告直接送达给当事人,当事人对抽样检验的结果认可无异议,现场检查未发现同批次产品库存,当事人同步开展了排查整改和召回工作,经公告召回,同批次产品召回数量为0。
现查明,当事人生产经营上述打手瓜子的销售价格为13.3元/斤,经计算每公斤单价为26.6元,因该被抽样检验的数量为4.07公斤,故本案中当事人生产经营不合格打手瓜子的货值金额为108.262元,违法所得为108.262元。
综上所述,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对该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处罚,处罚金额为:20000元、没收金额为:108.262元
20000.00元
南京市江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