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崆峒区李克仁诊所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克仁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20802MA74T81F2E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柳树街新民花园12号楼17号门面房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平崆)市监罚﹝2024﹞13号
2023年11月08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平凉市崆峒区李克仁诊所”进行检查,在该诊所存放棉球、针灸针货柜下发现有甘肃蓝康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蓝康”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4包,每包10只,每包2.5元,其中一袋已开封使用,生产日期:2020年11月28日,有效期2年,产品批号Y201103;苏州医疗用品厂生产的针灸针4支,规格0.35×60MM,每支0.15元,有效期至2023年7月,生产日期2022年8月14日;石家庄康尔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用棉签4袋,每袋6元,每袋规格80MM×100支,生产日期2021年6月6日,有效期2年;甘肃蓝康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蓝康”医用防护口罩1只,每只2.3元,生产日期2020年10月,有效期至2023年1月16日;甘肃蓝康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蓝康”自吸过滤式呼吸防护口罩1只,每只2元,生产日期2020年9月1日,储存期限3年,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物品进行扣押。当事人主要经营项目为针灸推拿,属于医疗器械使用单位,购进的医疗器械仅供诊疗期间使用,不存在销售行为。根据当事人提供的针灸针和医用棉签的进货票据以及执法人员现场走访调取平凉市新生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三十三分部、平凉市月盈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八分店的医用口罩的进货票据,计算出所有过期医疗器械的货值金额共计38.9元。当事人使用过期医疗器械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之规定。
一、没收过期医疗器械“蓝康”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4包、针灸针4支、医用棉签4袋、“蓝康”医用防护口罩1只、“蓝康”自吸过滤式呼吸防护口罩1只;二、处以罚款人民币20000元整。
20000.00元
平凉市崆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09
2
(崆)市监罚〔2024〕13号
2023年11月08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平凉市崆峒区李克仁诊所”进行检查,在该诊所存放棉球、针灸针货柜下发现有甘肃蓝康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蓝康”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4包,每包10只,每包2.5元,其中一袋已开封使用,生产日期:2020年11月28日,有效期2年,产品批号Y201103;苏州医疗用品厂生产的针灸针4支,规格0.35×60mm,每支0.15元,有效期至2023年7月,生产日期2022年8月14日;石家庄康尔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用棉签4袋,每袋6元,每袋规格80mm×100支,生产日期2021年6月6日,有效期2年;甘肃蓝康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蓝康”医用防护口罩1只,每只2.3元,生产日期2020年10月,有效期至2023年1月16日;甘肃蓝康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蓝康”自吸过滤式呼吸防护口罩1只,每只2元,生产日期2020年9月1日,储存期限3年,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物品进行扣押。当事人主要经营项目为针灸推拿,属于医疗器械使用单位,购进的医疗器械仅供诊疗期间使用,不存在销售行为。根据当事人提供的针灸针和医用棉签的进货票据以及执法人员现场走访调取平凉市新生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三十三分部、平凉市月盈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八分店的医用口罩的进货票据,计算出所有过期医疗器械的货值金额共计38.9元。当事人使用过期医疗器械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之规定。
1.对平凉市崆峒区李克仁诊所进行了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2.对平凉市崆峒区李克仁诊所你单位处以 20000 元罚款;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贰项,罚没款合计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
20000.00元
崆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