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南宁市家和美生活超市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周锡厂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50100MAA7WCRJ6X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民主路1号盛汇广场(金牛桥市场)负一层1号铺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5-07
(2026)桂0102民初808号
买卖合同纠纷
南宁市康硕商业有限责任公司
南宁市家和美生活超市有限公司,周**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2
2026-04-02
(2025)桂1202民初6371号
买卖合同纠纷
河池市亿中商贸有限公司
南宁市家和美生活超市有限公司
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
3
2026-02-10
(2025)桂0102民初1210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南宁市宁茂面业有限责任公司
南宁市家和美生活超市有限公司,周**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4
2025-04-28
(2025)桂71民特63号
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
广西鲁源森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南宁市家和美生活超市有限公司
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2-11
(2025)桂0102民初1210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南宁市宁茂面业有限责任公司
周锡厂;南宁市家和美生活超市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2
2025-05-22
(2025)桂71民特63号
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
广西鲁源森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南宁市家和美生活超市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3
2025-03-19
(2025)桂71民特63号
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
广西鲁源森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南宁市家和美生活超市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南兴市监罚〔2023〕134号
当事人于2023年3月1日购进2.2kg“老姜”,销售价格18.00元/kg,2023年3月7日购进香蕉15.15kg,销售价格5.98元/kg。2023年3月7日,广西益谱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上述“香蕉”“老姜”进行监督抽检。2023年3月30日,我局接到广西益谱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香蕉”“老姜”《检验报告》, 报告显示当事人经营的“香蕉”,经抽样检验,噻虫嗪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老姜”经抽样检验,铅,镉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3月30日、31日,执法人员依法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编号:YP1223030160、YP1223030155),并对当事人店铺进行现场检查,涉案批次“香蕉”“老姜”已全部销售完毕或已进行报损处理,当事人仅能提供上述食品的进货单据(票据内容不全),未能提供供货商资质证明文件、检测报告等材料。当事人在收到上述《检验报告》后,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检申请。本案货值金额为207.47元,违法所得162.87元。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佰陆拾贰元捌角柒分(¥162.87); 2.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
2000.00元
南宁市兴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6-25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8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