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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国康大药房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家涛注册资本:3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2301037441873140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218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南岗市监处罚〔2026〕68号
哈尔滨国康大药房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22日从湖北四海医药有限公司购进了标示为辉瑞制药有限公司生产、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1408、规格:20mg×28片/盒、批号:8168876药品阿托伐他汀钙片10盒,随货同行单显示购入价格165.12元/盒,实际购入价格价格159.97元/盒(扣掉商家折扣后价格)。截至2024年8月8日上述药品已全部销售,销售价格181.5元/盒。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苯磺酸氨氯地平片等涉案物品认定的函》,上述药品被认定为假药。哈尔滨国康大药房有限公司的经营行为,应认定为涉嫌销售假药的行为。本案货值金额1815元。 当事人能够提供上述涉案药品的供货商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供货单位销售人员授权委托书、产品注册证批件、产品检验报告、供货企业销售发票、随货同行单等合法购入证明材料。上述材料经办案人员发协查函协查真实有效,当事人进货渠道合法。 当事人提供的涉案药品采购入库单、进货验收记录真实完整;能够提供销售药品时留存处方、销售凭证小票等。经核查未发现当事人违反药品购进、储存、销售等药品管理相关规定。
没收违法所得215.3元(售出价格与购入价格的差价)。
0.00元
哈尔滨市南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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