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铭华运动器材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来国兴 | 注册资本:658.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10978828735XJ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萧山区临浦镇通二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杭萧综执罚决字〔2025〕第000158号
经进一步调查查明,位于萧山区临浦镇二期工业园区悍马路10号的杭州铭华运动器材有限公司的车间一和车间二项目,由杭州铭华运动器材有限公司投资开发,杭州恒元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杭州恒辉勘测设计有限公司(现名称为:浙江恒辉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勘察,杭州宝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现名称为:浙江宝宇建设有限公司)施工,后由浙江联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施工合同价款为人民币1000万元整。杭州铭华运动器材有限公司于2008年5月取得了编号为浙规证(2008)01102102号的《建设规划许可证》,2008年8月领取了该项目《建设施工许可证》,证号为330181200808250401。在建设过程中,由于施工单位杭州宝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现名称为:浙江宝宇建设有限公司)挪用了本项目的建设资金,导致材料款和人工费未能正常支付,无法继续施工,不得已与该施工单位解除施工合同。后由浙江联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施工,并于2010年5月施工完成,完工后因施工单位更替造成施工许可证问题无法进行竣工验收,期间当事人一直在设法解决,直至2012年5月因公司生产急需尽快投产使用,故在未经组织竣工验收的情况下将车间一和车间二投入生产经营使用。来国兴在杭州铭华运动器材有限公司建设车间一和车间二项目期间为负责该建设项目的主管人员和直接经办人员。
对建设单位杭州铭华运动器材有限公司处工程价款2.25%的罚款即人民币贰拾贰万伍仟元整(¥225,000.00)的行政处罚;对单位直接负责主管人员来国兴处单位罚款数额5.5%的罚款即人民币壹万贰仟叁佰柒拾伍元整(¥12,375.00)的行政处罚
237375.00元
杭州市萧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01-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