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横县文杰五金日杂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雷文杰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50127MA5LKCUM8G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横县横州镇龙首路25号(原城北西路020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桂南横市监处罚〔2024〕481号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4年5月10日从横州市全东商店购进涉案三花酒用于日常经营,涉案三花酒外包装标签标注:“桂林市桂珠酒业有限公司,地址:灵川县青狮潭镇莲塘村,桂漓+图形商标,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345032300619,执行标准:Q/GZJY 0001S-2023,酒精度:14%±1%(vol),净含量:1.2L,生产日期:2024.03.10,保质期:12个月”。经南宁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抽检,检验结果显示酒精度实测值11.8%vol(标准指标:13.0-15.0%vol),酒精度项目不符合Q/GZJY 0001S-2023《超低度米香型白酒》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涉案三花酒,进货数量:12瓶,进货价格:2.75元/瓶,销售价格为4.00元/瓶,货值金额为48.00元。至2024年6月12日止,涉案三花酒已售出5瓶,剩余的7瓶被扣押在案,获利6.25元,即违法所得6.25元。 另查明,当事人采购涉案三花酒时已按规定查验并留存供应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生产企业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出厂检验报告》复印件和进货凭证。 又查明,当事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已于2023年10月18日过期失效,过期失效后,在未取得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的情况下从事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活动,于2024年7月1日取得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备案。
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涉案的三花酒,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一、没收涉案三花酒7瓶; 二、处违法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的罚款二十四元(¥24.00); 三、没收违法所得六元二角五分(¥6.25); 以上罚没款合计三十元二角五分(¥30.25)。上缴国库。
24.00元
横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9-02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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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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