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爱民区东成大药房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唐亚丽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31004MA196PL878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牡丹江市爱民区曙光新城017-018号门市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牡市监处罚﹝2024﹞357号
1、该药店无法提供上述药品的购进票据及供应商资质,存在从不具有药品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的行为;2、该药店销售药品时未开具销售凭证,存在销售药品未开具销售凭证的行为;3、该药店销售处方药品时未索取处方,存在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行为。上述事实,主要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计算机进销存记录》、《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据材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从不具有药品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的行为给予减轻行政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452元;2、处罚款50000元;依据《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未开具销售凭证的行为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依据《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对当事人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行为,责令其立即改正。综上:我局决定给予当事人减轻行政处罚如下: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452元;3、处罚款50000元,合计:50452元。
50000.00元
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9-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