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徂汶景区锡民电动车销售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倪锡民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70900MA3MLX0L9Q | 所属地区:山东省 |
| 企业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徂汶景区化马湾乡东掌村液化气站西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泰山市监处罚〔2025〕587号
经调查,泰安市徂汶景区锡民电动车销售部销售的五星钻豹牌电动自行车(共2辆)正常安装符合要求的蓄电池后无法驱动,不符合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4.1电动自行车应当符合下列要求:b)具有电驱动或/和电助动功能。当事人对电动自行车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没有异议,当事人称该批次电动自行车是从泰安市双利新能源车业有限公司购进的,2025年6月26日该公司销售员通过货车送达到门头,销售员提供了供货单据和供货商营业执照,该批次电动自行车一共购进了2辆,购进价格为1280元/辆,销售价格为1520元/辆,还没有销售出去就被查到了,未实际获利。当事人称电动自行车在他购进之后因为担心续航不足,为了更好售卖他本人第一次尝试进行了电路改装,造成该电动自行车只有加装5块电池之后才可以驱动,改装后的电动自行车电压增大但最高限速依旧是25km/h,因为还未售出,他想到有合格证并没意识到产品存在问题。
1.没收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2辆);2.罚款人民币4560.00元。
4560.00元
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