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零陵区鲜润多超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胡经辉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31102MA4T0GJ56N所属地区:湖南省
企业地址: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新街8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永零市监处罚〔2024〕159号
2024年4月23日,我局执法人员经向零陵区鲜润多超市委托人李智春调查核实:1、东鹏特饮是从零陵区林艳商行购进的,旺仔牛奶是从零陵区世家贸易商行(个体工商户)购进的,均能提供供货方相关资质。2、能提供东鹏特饮和旺仔牛奶的购进票据,且均在有效期内进行销售;3、当事人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的行为,在收到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永零市监当罚【2024】NJD-0402)后,逾期未改,违法事实存在。
处罚款人民币壹千元整(¥:1000.00元)
1000.00元
永州市零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28
2
永零市监案处字〔2023〕179号
2023年7月7日,我局执法人员向零陵区鲜润多超市负责人彭永明调查核实:1.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复检申请,视为放弃;2.上述抽检的荔枝是在冷水滩果蔬大市场购进的,购进了6斤,购进价格为3元/斤,销售价4.98元/斤,货值金额为6斤*4.98元/斤=29.88元,抽样1.747公斤,其余1.253公斤已全部售卖完,计算违法所得:3公斤*9.96元/公斤=29.88元;3.当事人不能提供上述荔枝的购进付款记录及食品购进验收台账及供货方相关资质证明材料;4.当事人不能提供上述荔枝的检验合格证明。
一、没收违法销售经检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荔枝所得计人民币贰拾玖元捌角捌分(¥29.88元); 二、并处罚款计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 三、对零陵区鲜润多超市未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以上一、二两项合计民币贰仟零贰拾玖元捌角捌分(¥2029.88元)。
2000.00元
永州市零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